杭州、绍兴疫情防控情况如何?隔离人员何时能解除隔离?权威回应来了
12月21日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九十五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通报了近期浙江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点击蓝字查看详情),并与杭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毛根洪一起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现场还视频连线了绍兴市副市长胡敏。
问
上虞区又进行了新一轮全员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如何?
胡敏(视频连线):
截至12月20日,上虞区已开展六轮全员核酸检测,对封控区、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已开展十一轮核酸检测,累计检测611.6万人次,检出阳性感染者380例。今天,上虞区又启动了新一轮全区包括重点区域的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上午10时,采样工作已全部完成,当日采样79.6万人次。截至下午4时,已完成检测65.5万份,未检出阳性样本。
从近期核酸检测结果数据来看,目前社会面的疫情风险较低,阳性样本主要在集中隔离场所中发现。对此,将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场所规范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三区两通道”等要求,严格做好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并常态化开展院感防控监督巡查,坚决防止交叉感染发生。
问
目前绍兴上虞区实现了“社区清零”目标,请问上虞区解封标准是怎样的?预计何时可以解封?
胡敏(视频连线):
目前,绍兴市疫情防控的形势总体向好。12月19日以来,全市新发现的确诊病例均在上虞区,不仅每日新增的确诊病例数持续下降,且都是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可以说已经实现了“社区清零”的阶段性目标。
经专家会商研判认为,在风险清零的基础上,即“无新发病例,密接、次密接、高风险人群均已转运至隔离点”,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可以以小区或者自然村为单位,经过承诺、申报、评估和审批等程序,实行分区分类逐步解封:
无病例报告的小区或者自然村,可整体解封;
有病例报告的小区或者自然村,如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感染者,也可整体解封;
上述两类情况,须同时满足最后一例密接人员集中隔离至少已满7天且最后三次全员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这两个条件。
需要解封的小区或者自然村与相邻小区或者自然村的边界必须清晰,易于管控;若边界不清晰,相邻区域需要合并考虑,直到同时符合条件方可解封;
解封前必须对公共场所的厕所、电梯、门厅、扶手和可能被污染的区域开展一次全面消毒;
需要解封的小区或者自然村,应对辖区内情况开展地毯式彻底排摸,尤其是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人员必须做到一个不漏,并在解封后按要求进行管控。
目前,绍兴已经根据上述条件对上虞区封控区、管控区进行分类分级统计分析,结合今天全员核酸检测的结果,判定解封区域,具体情况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虽然上虞区的疫情形势持续向好,但是当前疫情防控仍处在最为关键的时候。绍兴市将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保持清醒的头脑、战时的状态,持续查问题、找短板、除死角、去盲区,把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执行到位。
问
杭州市萧山区等地方解除封控的情况如何?下一步杭州疫情防控还有哪些工作安排?
毛根洪:
根据杭州市疫情防控形势和省里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杭州市经过认真评估,对萧山区北干街道龙湖春江天玺17幢今天起从中风险区域调整为低风险等级区域。至此,杭州市实现全域低风险。今天中午,龙湖春江天玺小区解封,现场秩序良好。
截至今天下午4点,杭州市30个封控或管控的小区(楼道)有13个已经解封,其他的将按照解封的条件进行评估以后有序地解封。为了使解封工作安全有序,各地认真做好解封准备工作:
对小区(楼道)所有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环境进行全面消杀;
再进行一次全员的核酸检测,全员核酸阴性是首要的条件;
开展一次全员防疫宣传,提醒居民少集聚、不扎堆,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平时做好个人的防护。
解封以后,对小区人员的进出、个人的防护、测温亮码实行分类管理。如今天解封的龙湖春江天玺小区,近日还是维持原来的出入口通道,其他的通道暂未打开,前段时间到集中隔离点隔离的密接者14天集中隔离完成以后,还有7天的健康观察,也让他们在集中隔离点完成。杭州其他的小区解封以后,所有的出入通道打开,实行常态化的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小区要扫码验码。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杭州要更加精准地把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到位,特别是要把这一次疫情防控过程中好的做法延续下来、固化下来,补齐短板,提升精密智控、科学防控的能力和水平。下一步工作考虑有以下几方面:
外防输入。杭州作为口岸城市,入境人员隔离管控是一个重要任务,要守好机场这个“国门”,坚持人、物、环境同防。机场一线工作人员要严格“两集中”管理和个人防护,做好进口冷链及其他货物预防性消毒和闭环管理。特别是加强集中隔离点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入境人员“14+7+7”的健康管理措施。
做好重点人员的健康管理。主要是针对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杭返杭人员,要排查到位、管控到位,要按照规范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观察或日常健康监测措施。重点地区来杭人员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加强疫情的预警监测。要发挥医疗机构、药店等“哨点”作用,对有“十大症状”的患者做到全程闭环管理,做好重点人群核酸定期检测和抽样检测,落实“四个早”工作机制。
做好疫苗接种的宣传引导。要加强引导,提高60岁以上老年人和3-11岁年龄段人员的全程接种覆盖面,要注重接种加强针,倡导符合免疫的人群,加强针“应接尽接”,从而构建起更好的人群免疫屏障。
落实公共场所的防控措施。对空间密闭的室内公共场所,以及交通场站、酒店、商场、市场、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切实落实好防控措施,主要是扫码验码、测温、戴口罩,特别是强调规范戴口罩。
问
这几天浙江的疫情形势不断向好,但还有不少人处在隔离中,这些人何时能解除隔离?
孙黎明: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目前还处在被隔离的对象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次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以及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其他人员。隔离对象在隔离第1、3、7、14天,将采集鼻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实施“双采双检”。对所有入境人员,在第10天增加1次核酸检测。
隔离对象解除隔离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隔离对象在集中隔离期满时的核酸检测“双采双检” (即不同采样人员、不同厂家检测试剂、不同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结果均为阴性;
同步采集隔离对象所住房间等环境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经医学观察组确认隔离对象无相关异常症状。同时,解除隔离后还要按照规定开展居家健康监测。
最后也提醒隔离对象,在隔离期间,应当尽可能减少与他人直接接触。每日早晚规范测量体温,按要求向集中隔离场所医学观察组工作人员报告体温、症状等健康状况。在接收和解除隔离需转运等情况下,应落实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保持人员之间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物交叉感染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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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发布
编辑:余婧婧
一审:余婧婧 二审:张志龙
三审:郑仲晔 终审:刘雄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