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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1例新冠确诊病例轨迹公布

宁波发布 2022-01-08



病例:王某某,男,31岁,确诊病例(轻症)
12月18日,患者7时许从新碶街道沿海村骑电瓶车去单位上班,并在单位食堂吃早餐。7时25分去车间上班(戴口罩),10时40分在单位食堂吃中饭。11时许去车间上班,16时许下班,在单位食堂吃晚餐,16时25分去车间上班,21时许下班回家休息(单人居住),后未外出。
12月19日,7时40分骑车去北仑区中医院肝病科就诊,8时18分在新碶凤洋药店(凤洋二路534-536号)购买药品,之后骑车回沿海村居住点,8时44分在小李水产购买海鲜,9时许在百慧福超市购物(沿海村出租房11幢),之后回家未外出。
12月20-24日,每日行程轨迹一致。7时许从沿海村骑电瓶车去单位上班,在单位食堂吃早餐。7时25分去车间上班(戴口罩),10时40分在单位食堂吃中饭。11时许去车间上班,16时许下班,在单位食堂吃晚餐,16时25分去车间上班,21时许下班回家休息,后未外出。
12月25日,7时许从沿海村骑电瓶车去单位上班,在单位食堂吃早餐。7时25分去车间上班(戴口罩),10时40分在单位食堂吃中饭。11时许去车间上班,17时许下班骑车回家,后未外出。
12月26日,7时许从沿海村骑电瓶车去单位上班,在单位食堂吃早餐。7时25分去车间上班(戴口罩),10时40分在单位食堂吃中饭。11时许去车间上班,17时许下班骑车回家,后未外出。
12月27-29日,7时许从沿海村骑电瓶车去单位上班,在单位食堂吃早餐。7时25分去车间上班(戴口罩),10时40分在单位食堂吃中饭。11时许去车间上班,16时许下班,在单位食堂吃晚餐,16时25分去车间上班,21时许下班回家,后未外出。
12月30日,7时许从沿海村骑电瓶车去单位上班,在单位食堂吃早餐。7时25分去车间上班(戴口罩),10时40分在单位食堂吃中饭。11时许去车间上班,16时许下班,在单位食堂吃晚餐,16时25分去车间上班,21时许下班。21时08分在恒山西路和钱塘江路路口的流动摊位上购买糖果(戴口罩),之后骑电动车回沿海村,21时49分在沿海村附近义乌小百货2元店购物(甬江路银杏幼儿园西北侧,戴口罩),之后回家未外出。
12月31日 ,7时许从沿海村骑电瓶车去单位上班,在单位食堂吃早餐。7时25分去车间上班(戴口罩)。10时30分打车(浙B835S3)前往北仑区中医院就诊,因拟住院进行核酸检测。11时10分在沙县小吃(凤洋二路)吃饭(接触店老板夫妻2人、同就餐3人)。11时30分骑共享电瓶车回单位上班。19时许下班骑电瓶车回家,未再外出。
2022年1月1日0时58分,由负压车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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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仑区防控办、北仑发布

编辑:戴巧泽

一审:戴巧泽 二审:张志龙

三审:郑仲晔 终审:陈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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