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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海曙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的通报,系第1例密接者

宁波发布 2022-04-27


3月30日14时左右,宁波市海曙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与第1例初筛阳性人员系夫妻关系,已在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其密接、次密接人员正在排查,其相关活动场所已进行环境采样检测及消杀,相应区域已实施管控。后续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25日到29日除与第1例初筛阳性人员交集的公共场所外,还涉及其他公共场所和活动轨迹如下:

26日:下午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尹江路68号);

27日:14时至15时新丽鲜花店(广安路75号),15时左右肯德基(环城西路南段256号);

28日:9时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尹江路68号),10时左右出发至宁波市车管所二分所(鄞县大道古林段1号),13时甬兰烟酒商行(苍松路550号),21时香鲜阁海鲜大排档(马园路262号);

29日:14时荣安佳境门口的一家裁缝店,15时甬城汽车美容会所(宝善路187号),晚上在甬玺私宴(嵩江西路1号),23时至24时阿扁头全牛馆(中萃路48号-50号);

30日: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宁波市海曙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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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曙发布

编辑:余婧婧

一审:沈晓燕 二审:张志龙

三审:郑仲晔 终审:葛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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