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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防指办发布做好台风防御工作的通知

宁波发布 2022-10-01

据气象部门预报,“梅花”(台风级)今天14时距离石浦南偏东方向约540公里,北纬24.7度、东经124.0度,13级(40米/秒),960百帕,七级风圈半径220~260公里。

预计“梅花”强度逐渐增强,最强可达强台风级;“梅花”将以5~10公里时速向偏北方向移动,今夜到明晨进入东海南部海面,逐渐向浙江东北部沿海靠近。受其影响,今天我市大部分地区出现中到大雨,局部暴雨,个别大暴雨。市防指已于9月12日10时启动Ⅳ级防台应急响应。为做好台风“梅花”防御准备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论述,认真践行“一个目标、三个不怕、四个宁可”理念,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防台风各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坚决克服连续作战的厌倦心理、台风不会登陆的侥幸心理、中秋假期的松懈心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打好台风防御仗。

二、强化监测预报预警

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预测预报,滚动发布台风路径、海浪、风暴潮等预报信息;各级防指办要组织开展联合会商,强化风险研判,适时启动应急响应。

三、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各地要根据实际及时研判重点风险,落实闭环管控措施。

一是督促海上作业渔船回港避风,北纬29度以南渔船12日晚上9时前就近回港避风,北纬29度以北渔船13日中午12点前回港。加强避风渔船的安全管理,在台风和海浪警报解除前,严禁在港船只擅自出海。休闲渔船停止营运,及时加固沿海和海上养殖设施,海上养殖人员及早做好安全撤离。

二是逐一落实好辖区内无动力船舶、扣押船舶、维修船舶、长期锚泊船等重点船舶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海浪影响及时停止客运航线。

三是加强沿海和海岛旅游景区的防风安全管理,根据台风影响情况按预案及时关停景区,及时疏散转移撤离游客。

四是加强在建沿海项目及海上施工作业项目的防台安全管理,并落实停工、应急预案、人员撤离等防御措施。

五是加强沿海水利工程特别是沿海非标海塘、低标海塘、受损海塘、海塘通道门、船坞门等防风防潮安全运行管理,落实好巡查和加固措施。

六是加强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沿海危旧房、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电力设施、在建高空设施等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应对局地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和城乡内涝等次生灾害,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七是加强危险区人员转移,准确排摸危险区人员,按照人员转移梯次方案,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做到应转尽转。

四、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群众过节、干部过关”的理念,加强值班值守,沿海地区防汛责任人要及时到岗到位;要加强抢险救援力量和应急物资准备,适时提前预置到高风险区域。各地发生重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市防指办。

五、强化宣传和信息发布

各地要通过报网微端等各种渠道滚动发布台风信息和防台知识,切实提高公众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要加强网络舆情应对,打击不实谣言,及时报道先进事迹,引导社会民众共同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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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见习编辑:汪心质
审校:沈晓燕、张志龙、郑仲晔、唐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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