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年“质优宁波”建设,这样干!
《意见》紧扣当前宁波质量发展新阶段,提出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全球智造创新之都、更具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更具特色的现代生态农业、更具满意度的服务型政府、更具包容性的城乡发展新格局、更具吸引力的生态发展环境等“六大”质量高地建设目标。
为推动主要目标实现,《意见》也明确了九大主要任务。
一、推进产业能级跨越提升、推动提升制造业质量标准、做强做优宁波制造品牌,塑造宁波制造的质量新优势
到2025年,建设形成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建成,各项质量指标显著提升;新增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450项以上。省级及以上政府质量奖15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10件,“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达到400家。
到2025年,新时代现代服务业体系基本建成,服务业劳动生产率达到28万元/人;市级以上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达到60个。
三、促进农业产业做精做大、发挥示范试点引领、加快“三品一标”建设,创新农业质量发展新模式
到2025年,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0家;全市农作物良种覆盖率98%以上,创建市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和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730个以上;“三品”农产品认证面积达到60%。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规范高效,打造政务服务质量发展新标杆
到2025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20万人,医疗保险参保率99%以上,儿童预期受教育年限达15.5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排名前十。
到2025年,全市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8000万平方米,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90%以上,新增国家级优质工程25项以上;全市新增受益住房保障家庭2.8万户,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稳定在100%。
到2025年,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比例93%以上,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98%以上,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率超过99%;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例显著降低;全市森林覆盖率48%以上。
到2025年,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检验检测机构达到25家,建成质量基础“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50个。
到2025年,全市年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数量达到1.5万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超过300亿元;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平台4家以上、省级以上商业秘密保护基地180个以上;建成国家级磁性材料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成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3家以上,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180家以上。
推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GM2D),打造具有宁波辨识度的数字化改革样板和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到2025年,全市主要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和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5%以上,不合格产品后处理闭环率达到100%。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督查考核、落实要素保障、繁荣质量文化等4项保障措施。
据介绍,与前两轮相比,本轮“质优宁波”建设范围从原来的产品、服务、工程、环境拓展到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政务服务、城乡发展、生态环境等六大领域,建设内容则从强化质量、标准、品牌提升扩展到统筹质量、标准、品牌、质量基础设施、知识产权、质量安全等全面质量发展。同时,更加关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农作物良种覆盖率、依申请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率、新增受益住房保障家庭、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等反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特征指标。
《意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为主攻方向,它的出台实施,将为宁波推动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推进“两个先行”、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提供坚实的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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