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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193个名额!毕业就有岗位,上大学还有补助
今天,小布从市卫健委获悉,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精神,宁波市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正式启动。一起来看↓
今年,全市定向培养招生193人。其中,本科层次招生164名,共8个专业,分别为: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和精神医学专业;专科层次招生29名,专业1个,为临床医学专业。
2023年宁波市
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招生政策
宁波市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以区(县、市)为单位,按考生户籍(以高考时户籍为准)实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和专科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本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分数线(部分专业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专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二段分数线。
就业方向主要为基层医疗机构。
相关补助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各专业定向培养生,按相关文件要求给予补助。
对于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层次学员,由各用人地财政按2.6万元/人标准补助;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和精神医学等8个专业本科层次学员,由委托培养用人地政府按不少于4.6万元/人标准给予补助。
具体补助方式以各区(县、市)公告为准。
具体报名与定向岗位详情请关注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信息,或电话咨询。
各区(县、市)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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