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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2016-06-29 张晓红 鄂尔多斯日报

6月27日至28日,市政府召开2016年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加强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加快众创空间和文化旅游业发展、防控地方金融风险、推进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等有关事宜。

市委副书记、市长牛俊雁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赵文亮,副市长李国俭、曹郅琛、呼禾、石艳杰,市政府党组成员马建峰,市政府秘书长高占胜出席会议。鄂尔多斯军分区司令员孙奎远及各旗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通过了《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暂行办法》和《鄂尔多斯市强化农村牧区重点领域公共安全工作方案》。会议指出,全面加强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和公共安全保障,是强化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后续管护,巩固工程建设成果,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牧区整体面貌的重要举措。要严格执行各类规划,提升规划的指导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护责任体系,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村镇建设管理与综合执法,大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真正利用好、维护好“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成果。要切实强化农村牧区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和消防等重点领域公共安全,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平安鄂尔多斯建设成果。

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实施方案》。会议强调,要把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作为稳增长、促转型、聚人气的重要抓手,作为提高鄂尔多斯对外影响力和美誉度的有效载体,以创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文化旅游营销推广,补齐旅游公共服务短板,推动我市文化旅游业发展迈上新台阶。要结合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产业。

会议研究通过了市本级权责清单、听取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是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基础性工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权责清单严格依法行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会议研究通过了《鄂尔多斯市防控地方金融风险实施方案》及8个配套文件。会议强调,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认真做好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和化解工作,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良好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要加强监测和预警,及时准确研判潜在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要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权等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弘扬诚信守法的社会风尚,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会议研究通过了《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是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将众创空间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房地产去库存、服务实体经济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要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强化产学研合作,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和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发挥各自优势,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会议研究通过了《鄂尔多斯市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会议强调,要结合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实际,积极适应城市建设转型升级和品质化发展要求,将精细化管理理念深入贯彻到城市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中,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努力为市民创造清洁美观、功能完善、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会议研究通过了《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会议指出,出台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于提升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对于保护和改善全市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各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循立法原则,严格履行立法程序,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修改完善工作,高质量制定好《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研究通过了《鄂尔多斯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和《鄂尔多斯市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治区境内长城保护工作的意见>的意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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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何苗 校对:李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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