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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6-10-27 鄂尔多斯日报
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6年10月26日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在康巴什新区举行。

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5人出席会议。冯超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并经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批准。

书  记: 冯超

副书记: 王美林  杨 庚   华诚(蒙古族)

常务委员会委员:冯超  王美林   杨庚   华诚(蒙古族)樊宗鹏    王霞(女)  屈东胜

侯攀峰(蒙古族)  金山(蒙古族)

与会同志列席了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全会要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学习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第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较高质量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上来,全面增强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全会对本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自身建设提出如下要求:要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不动摇。要切实加强思想理论建设。紧紧抓住理论学习这个根本,持之以恒地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提高能力水平,不断提升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发挥制度规矩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根本性作用。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我们的决策和工作获得群众的真诚拥护。要切实加强能力素质建设。涵养和厚植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身心素质,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维护纪检干部良好形象。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全会号召,作为新一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要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团结带领全市纪检干部,不断开创全市纪律检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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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何苗 校对:王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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