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暨改革领导小组会议 传达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我市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1月7日上午,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暨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传达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全区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安排我市贯彻落实工作,听取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筹备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我市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市委书记牛俊雁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龚明珠,市委常委冯超、赵明广、于新芳、刘瑞杰、张占林、苏翠芳出席会议。龚毅、王峰、王建国、孙奎远等市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基层党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全区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两个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迅速行动,精心部署,第一时间把会议精神传达下去,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宣传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多层面、多渠道组织开展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确保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每一位群众,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要结合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科学谋划本地区本部门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听取了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筹备情况汇报。会议强调,市委四届三次全会是在我市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全面建成较高质量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好这次全会的重要意义,全力抓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努力为全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地宣传报道会议,努力在全市营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地抓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将此次全会开成一个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思路、鼓舞士气的大会。
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细则(试行)》和《鄂尔多斯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各级纪检、组织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两个文件精神,切实把各项具体规定贯彻到选人用人全过程,落实到干部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要进一步严格选人用人程序,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从源头上杜绝“带病提拔”,切实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进一步完善干部问责体系,建立健全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制度,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着力营造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本期编辑:李丹妮 校对:何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