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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国家说了,未休年假须补发300%工资!

2017-04-25 鄂尔多斯日报

年假没休完?

加班费怎么算?

这些规定已经明确了!

你享受到了吗?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之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4月24日联合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并解答了热点问题。这些亮点你不能错过!

1

不休年假可获三倍工资

用人单位未安排员工休满应休年假的,应当对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100%部分)及法定补偿(200%部分)。

不足一整天的,不支付。

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

2

企业调岗不能太“任性”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作岗位或约定不明的,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地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属于用人单位自主用工行为。

但判断合理性应参考以下因素:用人单位经营必要性、目的正当性,调整后的岗位为劳动人所能胜任、工资待遇等劳动条件无不利变更。

资料图。李浩 摄

3

加班费不能只计“基本工资”

对于很多职工来说,加班是家常便饭,那么究竟该如何计算加班费基数呢?


《解答》明确,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 


具体情况包括: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的,以约定为准;


2、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以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加班费计算基数


3、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4、如劳动者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的,应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5、确定员工日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


6、按季度或年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4

单位不给上社保须赔偿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年内,存在因用人单位过错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保账户或虽建立了社保账户但缴纳险种不全情形的,劳动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存在缴纳年限不足、缴费基数低等问题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用人单位补缴或社保管理部门强制征缴。


“不交社保约定”于法无据。

5

应聘者如若说谎可解聘

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包括提供虚 42 35029 42 14942 0 0 1081 0 0:00:32 0:00:13 0:00:19 3053 42 35029 42 14942 0 0 988 0 0:00:35 0:00:15 0:00:20 2872 42 35029 42 14942 0 0 926 0 0:00:37 0:00:16 0:00:21 3040学历证书、假身份证等个人重要证件;对履历、知识、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有重大出入的,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

6

错过签无固定期合同不支持变更

符合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但已经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要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予支持

但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的除外。

7

员工提前解约优待收回

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提前解除合同,而用人单位除向劳动者支付正常劳动报酬外,还特别给予劳动者特殊待遇,用人单位可以就劳动者未履行合同对应部分,拒绝给予特殊待遇,已经预先给付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相应比例要求返还

也许有人有话说了:休年假喊了那么多年,到现在我还一次都没休过呢!

确实,政策规定是好的,但很多时候,在实际中并不是人人都享受到了这些权益。

但是,这次北京高院的解答,说明这些问题都有法可依,如果企业、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法律都会按照这些标准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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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你的合法权利!

拿工资、享社保、休假期、挑工作…..身在职场的你知道吗?这些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合法权利!

1、取得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

①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②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

③社会保险,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医疗等保险金。

及时定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值得注意的是,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近期,上海、陕西、深圳等多地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这将影响领取最低工资劳动者工资、因病休假期间病假工资、带薪休假员工休假工资、试用期员工工资等。

2、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

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因此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都将上涨。

此外,河北、山西等多地降低了失业保险费率,职工到手的工资或将增加。

福利,是企业根据规定,承担职工的一些必要的生活费用。

3、休息休假 

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做了明确的规定

职工可以享受的假期有:

①工作间歇休息:即工间休息和用餐时间;

②日休息:指劳动者在每昼夜(24小时)内,除工作时间以外,由自己支配的时间;

③周休息:每周公休假日为2天;

④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春节假期、五一假期;

⑤带薪年休假。

除此之外,还有婚假、产假等。

提醒:

出差往返占用双休日的,也应计入加班时间。当工作任务需要劳动者在双休日出差时完成,用人单位要支付加班工资。

带薪年休假不可转让,但休假职工可以替班。此外,年休假工资的争议的仲裁时效应为1年,因此,处理带薪年休假工资争议应注意时效。

五一假期将至,根据放假安排,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29日,4月30日为公休日。因工作需要,有些亲们可能需要在五一加班,别忘了领加班工资哦。

5月1日当天,应拿到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且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4、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就业有五项原则,包括:

 

①平等就业原则;

②相互选择原则;

③竞争就业原则;

④照顾特殊群体人员就业原则,特殊群体人员指谋求职业有困难或处境不利的人员,如妇女、残疾人等;

⑤禁止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原则

 

因此,劳动者可以自由选择工作。在工作落定后,别忘了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由此,才可以更好地保证自己享受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提醒:如果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提请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者因权益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注意:劳动争议申请和受理,这些时间节点要牢记!


申请仲裁的时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的时间: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相关材料提交和送达的时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7、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所谓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


《劳动法》规定,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希望每一项规定都能落实!

每一位员工的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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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北京晨报、北京日报、工人日报

本期编辑:何苗 校对:李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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