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2021〕26号
近期,自治区二连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等地发布公告,发现部分进口货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双十一”将至,网购数量增多,为防止疫情通过邮政快递渠道传播扩散,持续织密织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结合我市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信息,如有从互联网购入涉疫商品并已经接收的市民,请立即向辖区疾控中心和社区报告,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二、广大市民不要购买来历不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物品,不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通过网购渠道购买商品。
三、广大市民在取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并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收到包裹时,可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擦拭快递外包装等物体表面,并对内件进行消毒。如需当面签收时要自带签字笔。如物品不立即使用和无冷藏要求,可在消毒后打开放置在室外、窗台等干燥通风处30分钟后再拆开使用。
四、打开包裹后,应立即使用肥皂或洗手液按照“七步洗手法”彻底清洗(每步保持在15秒以上),做好手消毒后再取出物品。在手清洁之前,不要触摸脸、口、鼻子、眼睛等部位。消毒后的包裹外包装材料和手套不要随便丢弃,应放置在公共垃圾箱内。
五、全市各邮政快递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与寄递服务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行业疫情防控规定,对进入我市的邮件、快件实行“先消毒,后派送”,并做好重点场所、运输工具、设施设备消毒消杀工作。末端驿站接收点上架前要对快递物品外包装进行再次消毒处理。对快递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六、要持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自觉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请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同时,也请广大市民以官方发布的疫情通告为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做好疫情防控。
七、各级各类邮政、快递企业要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全体快递从业人员要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后方可上岗,满6个月的应尽快接种加强针(第三针)。每周定期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每日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附件:市及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1月10日
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589905、8322809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77—8588120
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7—3896569
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3149116、8336667
康巴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594007
达拉特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2266133
准格尔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4893095
伊金霍洛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691824
乌审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82077
杭锦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6621071
鄂托克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6212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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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高正彦 师珊珊
校对:吴君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