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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春节期间防控措施的通告!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2022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告

〔2022〕6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毫不放松、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现将我市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调整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各旗区立即对14天内有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特别是有丰台区西南郊冷库、好多家拉面包子饭店(怡海花园店)、华兴饭庄(玉泉营店)等多处重点场所行程史的人员进行摸排、落实管控。各旗区要统筹社区摸排、公安大数据以及协查函等摸排数据,经认定无误后,每日16:00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和社会管控组。

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北京市以及其他有本土确诊病例地区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如有时空轨迹重叠或近期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来返鄂尔多斯市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嘎查村(社区)、单位(含住宿酒店)报告,并配合属地落实相应隔离管控措施。全市“一场两站”、各治安检查站要严格排查过往人员及车辆,确保不漏一人一车。

三、对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隔离期间的第1、4、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14天核酸检测采取采集鼻咽拭子“双采双检”方式进行。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最后一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参加聚集活动。

四、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我市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绿码带*号),按照国家规定,严格限制出行。如因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产生活运输等原因确需来返我市的,须持当地指挥部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人员一律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第1天、第7天和自我健康监测期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采取采集鼻咽拭子“双采双检”方式进行;返回我市不满7天的,先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后,执行自我健康监测;返回我市已满7天的,执行居家健康监测至满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禁外出,不参加聚集活动。

五、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含直辖市)的其他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我市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绿码带*号),以及14天内报告过1例以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但未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往返我市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嘎查村(社区)报备,一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我市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无法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入市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尽快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六、由国内低风险地区(地市级以上地区整体低风险)来返我市人员,在测温正常的情况下可有序流动,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建议您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我市或在抵达我市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尽可能减少外出,避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咽痛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不要带病上班、上学;如健康码出现红、黄码情况,或出行相关地区近期内有疫情发生,要立即向嘎查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七、对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来返我市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嘎查村(社区)报备,管控措施调整为“7+7”(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后的次日和第7日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采取采集鼻咽拭子“双采双检”方式进行。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最后一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参加聚集活动。

八、在我市从事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司乘人员,须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且全程不下车闭环管理的前提下,开展运输保障工作。所有从事生产生活物资保障运输的司乘人员须提前通过“鄂尔多斯智慧物联科技平台”完成疫情申报和远程排队,经系统核验和现场核验后,方可进入货场装卸拉运。未完成平台接入的运输经营单位、未进行疫情申报和远程排队的车辆禁止进入货场拉运。

九、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边境口岸城市,确需出行的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返回前,须主动向居住地嘎查村(社区)、单位报告;抵返后要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之前所发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春节期间我市其他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仍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第32号通告执行。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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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高正彦

校对:吴君琰 张伟(实习)

校审:杨桂丽 常娜

终审:马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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