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疾控中心发布重要健康提示!
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全国各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锡林郭勒盟及赤峰市等地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行程轨迹,如有重叠,需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属地指挥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个人防护等必要防控措施。
二、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非必要不来(返)我市;若确需来(返)我市,要按照市(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近期,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行,尤其是避免前往北京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等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地区。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出行前详细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及相关防控政策,要及时向所属嘎查村(社区)、单位报备。返程前,主动向所属嘎查村(社区)、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并积极配合相应疫情管控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外出时,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前往商场超市、酒店、农贸(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影剧院、博物馆等人员聚集性场所及“两站一场”时,应按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实施检测体温、查验核酸信息及健康码(行程码)、限流错峰、佩戴口罩、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呼吸卫生/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肘部或纸巾遮掩,不要随地吐痰。
五、建议减少不必要的聚会,不宜举办或参加人员较多的聚餐聚会,如若参加聚会活动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活动尽可能简短并注意开窗通风,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杜绝带病聚餐聚会。同时,在乘坐网约车时务必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六、请广大市民朋友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市民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经完成全程接种且满6个月的人员,要及时接种加强针。做到“应接尽接,能接必接”,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齐心协力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
鄂尔多斯市及各旗区
疾控中心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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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高正彦
校对:吴君琰
校审:杨桂丽 吴檳廷
终审:马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