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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开始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假的!
近日,网上流传如下信息:“如果你身边有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的父母,从7月1日开始可以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就是1920元,虽说钱不多,但是过了这个报名期限,就只能等到下一年了,过期不补。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8日。”经核实,这则信息为虚假信息。国家制定的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如下:
明确农村牧区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或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中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一方,年满60周岁以后,可以申请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
在实施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准格尔旗将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伊金霍洛旗将享受政策的女方年龄提前到55周岁。请符合条件的人群到所居住的居委会咨询申报。3月15日开始将申报人群录入信息系统上报自治区、国家审核。
在此,小编提醒大家对于网络上出现的各类信息一定要判明情况再转发。
本文来源:鄂尔多斯市卫生计生
本期编辑:何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