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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看检察机关如何发力

2017-07-07 清苑检察

7月6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会在上海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并讲话。


7月6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会在上海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并讲话。会议总结交流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果,并对检察机关下一步的实践探索做出安排和部署。


会议亮点多多,下面小编带您去会议现场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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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视频)


自贸检察工作机制为自贸区建设

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韩正代表上海市委,对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中作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他说,建设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三年多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形成了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领导和关心支持下,上海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形成了具有上海特色、适应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的检察工作机制,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韩正说,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不断向纵深推进全国自贸试验区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希望上海在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上有新作为,中央审议通过上海自贸试验区新一轮深化改革方案。上海检察机关要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始终服从服务国家战略,紧紧围绕“三区一堡”目标任务,以勇当排头兵、敢为先行者的标准要求,深化服务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探索既适应自贸试验区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要求,又符合司法规律、高效运行的检察工作模式。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高素质的自贸试验区检察官队伍。深入开展合作对接交流,推动建立“1+3+7”自贸试验区检察工作对接交流平台,探索跨地区检察执法配合衔接机制,为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保障。


认真学习推广上海经验

为自贸区建设提供

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到上海自贸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调研。


曹建明强调,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刻认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法治先行,推动制度创新,认真学习推广上海经验,找准服务保障切入点着力点,努力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具有深远影响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举措。上海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我国第一个自贸试验区。三年多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上海自贸试验区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一批重要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到全国。


三年多来,上海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国家战略,着力构建检察服务保障体系,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国检察机关要积极借鉴上海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提高政治站位,牢记政治责任,真正站在改革开放全局和国家战略的高度谋划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具体而言:


要坚持法治先行,综合发挥好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推动自贸试验区形成规范的法治环境。


要依法严惩非法经营、虚假跨境贸易逃汇、信用证诈骗、骗取出口退税以及破坏金融创新等犯罪,维护自贸试验区社会稳定和市场秩序。

要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自贸试验区国家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要加强自贸区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强化检察监督,促进形成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要坚持平等保护,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商事交易规则和惯例,鼓励创新创造,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要更加重视在司法办案中对内资与外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平等保护。

要聚焦商事制度、贸易监管、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用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助推自贸试验区突破瓶颈、疏通堵点、激活全盘。

要审慎对待创新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积极营造鼓励创新、支持改革、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


要牢记自贸试验区建设核心是制度创新,发挥先发优势和引领示范作用,努力形成检察机关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新制度新经验。


要顺应自贸试验区特殊管理体制,探索形成适应自贸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

要创新与自贸试验区管理部门、企业沟通机制,创新与其他政法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积极打造自贸试验区一站式法律服务窗口和司法公开平台。

要创新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机制,妥善处理跨国跨境案件。

自贸试验区所在地检察机关要创新一体化协作机制,携起手来,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


要牢固树立战略思维和全球视野,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水平。


要积极适应自贸试验区建设高度国际化、法治化的特殊需求,加强国际商贸、知识产权、涉外法律等领域专业知识学习培训和调查研究,加快构建办理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专业化、扁平化办案组织,高标准、高起点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不断增强专业品质。

要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大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


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陈寅,市委常委、秘书长诸葛宇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泽洲,市政协副主席高小玫出席会议。上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才主持会议。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全国部分省级检察院及自贸区所在地基层检察院负责人,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及各片区负责人,相关专家学者、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会议。


推进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

提升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水平


7月6日,中国改革开放前沿的上海浦东,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会在这里举行。来自上海、广东、天津、福建等11个省市检察机关的代表,一起总结交流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果。


这是第一次召开自贸试验区检察机关会议,标志着经过三年多的探索实践,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什么是 “1+3+7”自贸试验区格局?


2013

09.29

我国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上海浦东正式宣告成立;


2014

12.26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广东、天津、福建三个自贸区,并扩展上海自贸区的实施范围;


2016

08.31

党中央、国务院再次决定设立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个自贸区。



上海自贸试验区批准设立后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就相续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检察机关服务自贸区金融、贸易等改革创新提供了重要指引。


三年多来,自贸试验区所在地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和地方党委部署要求,将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立足各自地域特点和优势,在理念、制度、组织构架创新上,开展了一系列探索性的工作。


自贸区所在地检察机关的探索


上海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上海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方向和路径。


广东省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确立了衡量服务保障工作的根本标准、基本理念、基本要求及有效举措,全省三个自贸区片区所在地检察机关按照《意见》要求调整了服务保障工作思路。


天津市检察院从五个方面提出20条服务举措,所在地滨海新区检察院也出台18条意见,紧密对接自贸区建设目标要求、功能定位,为做好自贸区检察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福建检察机关从围绕增强大局意识、履行检察职责、搭建服务平台等方面研究出台13条服务意见,明确自贸试验区检察工作的基本方向、工作重点和服务措施。


精准惩防涉自贸区犯罪


三年多来,检察机关针对自贸区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把防范风险作为重要底线,加大打击发生在自贸试验区内部和周边地区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力度,依法惩治自贸试验区内国家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职务犯罪,精准惩防各类涉自贸区犯罪活动,全力营造优质的营商法治环境。


据上海检察机关统计,全市共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涉自贸区各类刑事案件649件823人,涉及逃汇、信用证诈骗、骗取出口退税、骗取贷款、合同诈骗等22个罪名,有力维护了自贸区稳定的治安环境和经济秩序。


福建省检察机关自2016年以来,依法审查逮捕涉自贸试验区刑事案件65件84人,提起公诉82件99人。


天津自贸区设立以来,天津滨海新区检察院共受理涉自贸区审查逮捕案件88件117人,受理起诉案件133件165人;依法决定逮捕75件91人,提起公诉112件124人。


建设四大平台


法治服务保障平台

“两法衔接”平台

自贸区检察合作平台

自贸检察智库平台建设


借助四大平台开展互动协作,自贸试验区所在地检察机关的实践探索正从原先的几株“盆景”,逐步发展为一座大花园,在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壮丽事业中争奇斗艳,播撒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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