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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企业拒付报酬、要求长时间加班怎么办?教育部帮你撑腰!

2018-04-28 梁希理 麻辣未闻


4月27日下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介绍教育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情况及2018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总体安排和筹备情况。未来网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下一步,教育部高教司将积极推动国家层面“大学生实习条例”立法进程,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接收高校学生实习实训的制度保障。


政策创新点6个方面 “保护学生权益”明确提出


发布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谢俐对《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谢俐


他总结了《办法》主要政策创新点6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校企合作是指中、高等职业学校和企业在实施职业教育过程中通过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等方式实施的合作活动。


二是提出了要建立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规定了校企合作组织形式、主体资质、合作形式、各方权责、协议内容、过程管理等内容。


三是明确了校企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7种形式合作。


四是明晰了国家在促进跨区域校企合作方面的职责、地方政府的职责以及教育、财税、用人和分配等方面的具体政策。


五是提出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落实财税用地、职业教育集团以及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促进教师和企业人员双向流动、保护学生权益、建设服务体系等具体措施。


六是规定了教育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和违法行为的惩处机制等内容,规定了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各层面的校企合作管理运行机制和职权分工。


未来网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办法》中,对“职校学生顶岗实习的报酬”问题就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依规保障顶岗实习学生或者学徒的基本劳动权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


推动国家层面“大学生实习条例”立法 给大学生实习实训撑“保护伞”


发布会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长范海林在介绍了普通本科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情况时提到:下一步,高教司将积极推动国家层面“大学生实习条例”立法进程,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接收高校学生实习实训的制度保障。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长范海林


据了解,各地职校学生实习、实训问题仍比较突出,实习企业拒绝支付实习生相应劳动报酬、擅自调整实习内容、学生劳动时间长等现象不断出现。


职校生实习、实训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实习、实训时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会直接影响实习、实训效果。对企业和校方而言,实习生权益被侵犯,也不利于校企合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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