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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汇算清缴时,房地产企业成本、费用扣除要注意

2017-02-10 房地产纳税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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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一度汇算清缴季,各位内当家们又在为如何按税法规定扣除成本费用以及成本费用合法凭证无法及时取得的问题烦恼了吧!尤其是房地产企业,项目情况复杂,工期长,合法凭证取得不及时。下面小编就房地产企业的情况简单捋了一下:  


1、房地产企业成本、费用扣除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以下简称31号)

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在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与扣除时,必须按规定区分期间费用和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与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核算时首先应分清期间费用与成本,再分清已销与未销成本,最后分清哪些能在当期按规定扣除那些不能。


成本、费用核算与扣除的大方向有了,接下去要看开发产品计税成本的核算规定了。 


2、企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的核算:

根据31号文件第三十二条规定,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二)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 

(三)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物业完善费用是指按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

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计入计税成本,待实际取得合法凭据时,再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

根据31号文件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产品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除允许预提项目金额计入计税成本外,剩余未取得发票的成本不得计入计税成本。


那么,那些未及时取得合法凭证的成本、费用怎么办呢?别急,这类支出扣除有规定:  


3、未及时取得合法凭证的成本、费用支出扣除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因此,房地产企业当年度未取得工程发票,在以后年度取得发票的,在税法规定追补确认期限内,可以追溯调整当年度已结算的计税成本,并按31号文件关于房地产企业成本、费用扣除的规定和总局2012年15号公告第六条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供稿:宁波国税所得税处、镇海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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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站)主讲内容:2017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预算管理与风险控制实务专题邀请函

培训时间:2017年2月24-26日(24号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郑州百利中州国际饭店

主讲老师:董老师

课程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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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房地产企业纳税预算管理的必要性

(二) 房地产企业纳税预算管控的认识误区

(三) 房地产企业纳税预算的管控策略

二:全项目纳税预算和盈利预测的编制

三:企业设立阶段的纳税预算管理与控制

四:项目融资的纳税预算管理与控制

1.增值税预算与管控

2.企业所得税预算与管控   

五:土地取得阶段的纳税预算管理与控制

(一) 纳税预算

(二) 预算管控与财税处理技巧

六:规划设计与前期工程的纳税预算管理与控制

(一) 纳税预算

(二) 预算管控与财税处理技巧

七:项目建设阶段的纳税预算管理与控制

(一) 纳税预算

(二) 预算管控与财税处理技巧

八:销售阶段纳税预算管理与控制

  (一) 纳税预算

 (二) 预算管控与财税处理技巧

九:企业清算退出环节的纳税预算管理与控制

(一) 企业清算

(二) 股权转让

十:增值税会计核算新规解读与应用案例


(广州站)主讲内容:金税三期严监管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警评估稽查与风险防控暨最新涉税政策剖析专题邀请函

培训时间:2017年3月1-2日(2月28号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广州歌尔爵斯酒店

主讲老师:李老师

课程纲要:

一:金三系统下税收风险管理模式

二:金三时代增值税发票预警评估稽查及风险防控

三:金三时代增值税预警评估稽查及风险防控

四:金三时代土地增值税预警评估稽查及风险防控

五:金三时代所得税预警评估稽查及风险防控

六:金三时代其他税种的预警评估稽查及风险防控

七:金三时代稽查应对技巧与财税规划

八:与时俱进—最新涉税政策剖析及财税规划


(成都站)主讲内容:增值税时代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核心事项与成本分摊专题讲座邀请函

培训时间:2017年3月2-4日(3月1号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成都西藏天湖宾馆

主讲老师:王老师

课程纲要:

第一节:收入税会差异暨申报表填报要点讲述

第二节:2016年度房地产企业相关新政解读(摘录)

第三节:企业所得税常见问题解析

第四节:装修、售楼部、车位与成本分摊

第五节:税收风险评估与分析

第六节:问题解析与答疑互动


(深圳站)主讲内容:后营改增时代房地产企业的6大会计核算难点处理与税务风险管控二大法宝之“合同控税和票据控税”研讨会邀请函

培训时间:2017年3月16-18日(3月16号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深圳鹏威酒店

主讲老师:肖太寿老师

课程纲要:

第一讲:营改增后的房地产企业6大会计核算难点处理

第二讲: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风险管控第一法宝之“合同控税”

一.合同控税缘由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合同节税的12种合同签订技巧

第三讲: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风险管控第二法宝之“票据控税”

一.票据控税的关键要点:合同与票据开具相匹配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全过程中的票据控税策略


(北京站)主讲内容:后营改增时代房地产建筑企业会计核算与税收风险管控专题邀请函

培训时间:2017年3月16-18日(3月16号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陶然大厦

主讲老师:许老师

课程纲要:

一:会计核算在防范税收风险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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