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纪委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根据自治区纪委、自治州纪委统一部署和安排,库尔勒市纪委决定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向全市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的通知》(库纪发〔2017〕315号),严明纪律要求,明确“十三个严禁”。
现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996-2168625、2168605、2168612。欢迎社会各界对库尔勒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确保库尔勒市双节期间风清气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一经核实,严肃查处。
中共库尔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