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沙湾公安】警惕这种双规传销模式|它在乌苏已经出现

2015-07-01 沙湾县公安局 平安沙湾V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工商局查结一起双轨制传销案,对当事人摆某处以没收非法所得11787元、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摆某通过上线冯某介绍,购买16100元的康婷瑞倪维尔产品后,取得VIP会员资格。采用双轨制营销模式,要求消费者认购3120元-32200元不等某公司生产的品牌化妆品,成为初级、中级、高级级别不等的会员后,取得发展会员资格推荐其他人员加入,取得加入会员资格并发展人员加入,形成左右两个市场上下线关系,获取发展人员奖励300元,并从下线业绩获得直接或间接提成,多层计酬开展传销活动,达到第10层累计共832260元,左右碰对一直倍增下去,直到日薪一万封顶。

截至案发时,当事人摆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6名,非法获利11787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属于传销行为,该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上行政处罚。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一张图教你看懂非法传销与正规直销!


源自:塔城日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