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延边州纪委州监委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3月24日,吉林日报头版刊发《利剑出鞘 “网”破“伞”落——延边州纪委州监委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记事》,对延边州扫黑除恶情况进行了报道。
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延边州纪委州监委重拳出击,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线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截至2月底,延边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5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村匪”“村霸”和家族恶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延边州纪委州监委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重点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果断出击。
号令即出,动若风发!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定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打好“主动仗”。
延边州纪委州监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问责组,按照分工分别督导8个县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6个派驻(派出)机构发挥“探头”作用,督促所在部门党组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纳入巡察工作重点内容。
全州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相继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问责组,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延边州纪委州监委主动强化与政法机关的协同,以发现问题线索为切入点,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精准聚焦,从严打击,深挖彻查,打“伞”破“网”,形成震慑。
2018年初,延边州纪委州监委牵头主持召开由州委政法委、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及林业系统公、检、法负责同志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共同建立《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密切协同配合,优化办案流程,涉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移送,严格规范线索管理。
2018年10月9日,延边州纪委州监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涉黑涉恶案件筛查工作,组成8个案件排查工作组,以各县市交叉互检的方式,对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线索进行“大起底”。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安排专人专管,负责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挂号核查督办,要求优先查办、一查到底,确保每一件线索动态监管、全程留痕。
截至2月底,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出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234件,已办结157件,其中立案54件,正在办理77件。
治“沉疴”必下“猛药”。2018年11月6日,延边州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部署开展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再一次吹响冲锋号,发出“扫黑除恶”最强音。
延边州委副书记、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洪庆表示,打蛇要打七寸。黑恶势力的“寸”,就是掌握一定权力并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腐败分子。自“百日会战”开展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梳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深挖“保护伞”问题。
2018年12月27日,龙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崔宪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根据群众举报,延边州纪委监委对龙井市智新镇龙丰村村委会原主任彭守春涉黑涉恶及其背后“保护伞”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目前,已对崔宪等8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除“保护伞”,扫净黑恶势力。延边州纪委州监委立足法纪严问责,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重拳出击,在延边大地扫出朗朗乾坤、盈盈正气。
(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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