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2020年接收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
东莞理工学院是东莞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省市共建,以市为主,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2010年6月与清华大学等61所高校一起被批准为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2012年获批为“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15年9月被确定为广东省重点支持的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2018年5月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5月学校开设国内首个“杨振宁创新班”,2018年10月成立国际联合研究生院,2018年11月,学校大学科技园入选“国家大学科技园培育单位”。从2019年起,独立招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全日制学术学位)和环境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9 年7月被确定为全省唯一一所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筹集社会捐赠教育发展资金6.2亿多元(包括现金和实物),校友会2019中国大学社会捐赠排名34位。
现有松山湖、莞城两个校区,共占地2340亩。现有教职工1600多人,其中正高职称人员170多人、副高职称人员350多人,博士700多人。建立了以工学为重点,管理学、文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设有18个学院、52个本科专业。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区、市)招生,在13个省(区、市)部分专业第一批本科招生。学校目前拥有6个省级重点学科,建有省级平台27个,市级平台32个。近三年,承担“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973计划”项目课题、“863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037项,科研总经费达13亿多元。
学校已成功跻身地方高校“第一方阵”,在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发布的2019中国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中,位列2019中国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第188位;在全国非“双一流”大学排名中,位居全国第73位;在中国理工类院校排行榜中位列第65位。
东莞理工学院现面向全国推免生发出邀请,欢迎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四)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五)申请人须在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接收专业
因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暂未公布,我校2020年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如下,推免总数不超过总计划数的50%,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计划为准。
三、奖助政策
东莞理工学院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努力为录取研究生创造好的学习条件,鼓励学生专心学业。主要奖(助)学金如下表所示:
东莞理工学院将统一为来校参加复试推免生安排食宿,主要交通费用按照往返汽车票、硬座、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标准报销,凭票证明,无票不可报销。
四、接收和选拔程序
(一)预报名:有意向推免到我校的同学,在9月30日前,可以下载《东莞理工学院2020年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可以下载),填写好相关信息后,将报名表连同相关获奖材料一起发送到邮箱22861919@163.com。
(二)推免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待系统开通,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拟申请推免到我校的同学可于系统开放期间登录研招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我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各二级学院(中心)将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复试方式与内容参见各学院(中心)网站公布的复试方案。
(四)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申请人,按照学院(中心)复试通知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他复试时需携带的申请材料,按时到申请学院(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要求参加学院(中心)组织的复试。
(五)凡获得推免资格并通过复试的学生将直接被我校拟录取。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该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将最终被我校确定录取。
五、其他事项
(一)复试主要以面试为主,各二级学院(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安排笔试或实践考核。
(二)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均须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无须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四)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2020年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2.政审不合格者;
3.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有违反学术诚信道德的行为的,或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4.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代码:11819
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dgut.edu.cn/
咨询电话:0769-22861919
邮箱:22861919@163.com
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行政楼1B505
邮编:52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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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考东莞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