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蒲城】检察长闫永江在县十八届一次人代会上报告检察工作
2017年1月11日晚,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永江代表县检察院,向蒲城县第十八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闫永江检察长全面回顾了蒲城检察机关五年来的工作。
一
围绕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新成效。
1.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近五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各类犯罪725件123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43件106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132件203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49件1423人。
2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6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21人。
3
切实加强涉检信访工作
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16件次,奖励举报有功人员9人,救助陷入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7人,组织开展举报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综治宣传活动15次。
4
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举办法治教育专题报告10场次,提出检察建议16份。
二
围绕从严治党要求,加大办案力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取得新进展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1件93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2
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4件23人,坚持对6起事故同步介入调查,查处事故所涉职务犯罪13人。
3
不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结合典型犯罪案件和突出问题,进行预防调查45次,完成案例分析26件,提出预防建议167件,协助有关单位落实预防措施110项,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94次,开展警示教育46次。
三
围绕公平正义核心追求,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取得新突破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
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42件,追加逮捕40人、追加起诉27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1份。
2
加大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
对诉讼程序违法进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0件,提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职责建议39件。
3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对监管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0份,纠正违法会见380人次,纠正违法提审40人次,对暂予监外执行纠正15件,提出检察建议51份。
四
围绕加强自身建设,坚持规范司法,执法公信力有了新提升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2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
3
强化队伍作风建设
五
围绕检察权正确行使,坚持宪法原则,自觉接受监督。
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情况,及时书面或专题形式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20件次。
2
自觉接受人大代表视察和监督,共先后邀请150多名省市县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检察工作,倾听意见和建议。
3
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五年来,共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重要情况和检察机关重大活动15次,走访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2人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廉政短信380条,对征求的批评、意见和建议,逐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提出相应措施,并在工作中努力改进。
同时,检察长闫永江汇报了2017年的
工作设想
1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和接受人大监督
2
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3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更加有力地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4
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最后,闫永江检察长强调:2017年,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部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锲而不舍强化法律监督,持之以恒强化队伍建设,弛而不息强化自身监督,以优异的检察业绩、崭新的检察形象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供稿人:弥少龙
摄 影 :贺 蕾
本期编辑: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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