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的贷款——民间小额贷款乱象之“套路贷”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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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许女士在2013年向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款4万元,之后,她被对方连蒙带骗,先是签下“双倍”的借条,又被带到另一家“小贷”公司“平账”,签下了更高的借条。结果,短短半年债务就变成150万元……许女士于2016年心脏病突发去世,但高利贷公司还是没有放过许老伯夫妇,因为之前法院已经判决“小贷公司”胜诉,他们的房子也被查封了。(上海电视台)
而这种“套路贷”,绝不是什么小贷、普惠金融,甚至恶性远超传统意义的“高利贷”(“高利贷”本身只是超过法定的利率,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受法律保护的)。而这种“套路贷”,犯罪分子从一开始就是处心积虑地以非法占有借贷人的财产、房产为目的,利用借贷人社会经验不足的弱点,通过“双倍借条”、“平账”等手段,将原来不过几万元的借款,在“证据”上飙升到几百万元,进而逼着当事人抵押房产、签订“20年的租房合同”,或者勾结黑心中心直接“网签”,一环套着一环,不把一家人的房子骗光,就不死心。
这种诈骗活动,在不少城市都存在;很多受害人当初只是借几万元的“小贷”,却深陷“套路”,被骗得家破人亡。
说到这,可能很多人搞不明白套路贷和高利贷之间的区别,甚至以为套路贷就是高利贷。然而事实,事实并非如此。“高利贷”和“套路贷”一比,简直可以用“善良无害”来媲美,并且大多数民众对于“高利贷”的危害早已了解,所以日常生活中都会有意地“敬而远之”,并且它涉及传播的范围也相对来说要小得多,但是“套路贷”就不是了,它遍布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各个角落,但大多民众对于它的危害还不太了解。
也许你家的门缝,被塞过这样的卡片
在赶路或是等车时,在树上见到这样的装扮
也或是接到过这样的短信
总之,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些“小额贷款”的小广告,因其宣称“零门槛、无抵押、免担保、放款快”,常常使一些急需资金周转的人怦然心动。但只要你要你动心,那么可以说“地狱”的大门便已向你开启,家破人亡便离你不远了。
因为这些小额公司的放贷人,放贷的目的很明显,根本不是为了借贷人借的那点小钱以及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利息,他们为的是借款人银行户头里的全部存款和所有房产。并且“套路贷”最可怕的地方在于,法律在这样的法律关系中似乎并不站在借款者的一边,因为放贷人对于如何进行“套路贷”并且如何规避法律风险早已驾轻就熟。所以,有些“套路贷”的放贷人甚至敢去对簿公堂,比如上文中所提到的许女士的那个例子。由于提供证据充足、详实、有效,贷款公司最终在民事诉讼中往往能够取胜。
许女士所借的5万元是如何一步步的最后演变成150万借款的?
套路贷骗局通常有三步走。
第一步就是先诱使借款人借贷,随后以行规为由,哄骗借款人签下高于所借款项一倍甚至数倍的欠条。比如借10万元,欠条写的却是20万元。此时骗子最常见的话术是“不会真让你还这么多,按期还就没事”。
第二步是“伪造”银行流水。借款人签下欠条之后,“小额贷款公司”会哄骗借款人前往银行转账取款并拿走现金,留下银行流水作为证据。比如“小额贷款公司”会与借款人一同到银行转账,他们先将欠条上允诺的金额20万元打入借款人卡中,接着让借款人取出,然后拿走其中的10万元,而借款人却没有拿到还款单。最后借款人实际到手的钱只有10万元,但是银行流水却显示有20万元进账。从4万到150万,“平账”让借款额飙升
第三步就是“平账”,也是在这一步,原本的账务可能膨胀几十倍。一旦借款人违约,“借贷公司”就会用“平账”的方式解决。“平账”即由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偿还第一家公司的钱,借款人再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其中还会重复第二步“伪造”银行流水的过程。
新民晚报报道过一起个案,上海市民张先生的女儿小菲深陷“套路贷”。某次小菲晚还款了半小时,“借贷公司”的员工王某就认定小菲逾期还款,要她一个月内还清12万元(小菲实际上只拿到了5万元)。山穷水尽之下,小菲稀里糊涂地被王某带着去了另一家“公司”借款,12万元逾期要还23万元。最后“屡屡违约”的她被人牵着鼻子,向三家“公司”借款,大半年的时间里,累计欠下了近60万元的巨债。
一旦陷入“套路贷”的陷阱,小额贷款公司会无所不用其极逼迫借款人乖乖就范
如果借款人真的还不上钱,会面临什么后果?他们可能会被迫失去房产、失去人身自由,家人朋友也要遭受无止尽的骚扰。
据解放日报·上海观察报道,一些非法的小额贷款公司很懂得“规避风险”。他们往往会要求有房的借款人网签房产,房产一旦网签就不能再交易,这对借款人是一大制约。同时签署20年的房屋租赁协议,这样就可以“合法”地占据借款人的房产,转租以牟利。
文汇报曾报道过,有“小额贷款公司”专做浦东无业“拆二代”的生意,原因就是看中了“拆二代”家中有房,一旦难以还款,还可以卖房还债,放贷“得手”的可能性更大。
对待借款人,讨债人通常会把其非法拘禁在住处内。上文中提到的许女士,就曾在出差途中被讨债人胁迫返沪,并被软禁在自己家中10多天,讨债人也跟着住了进来。讨债人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如果你有房产,可能早就成为小贷公司眼中的一块肥肉。按照事先签订的合同,一旦借款人难以还钱,房产可能被低价贱卖。而对待借款人的亲朋好友,可能会被小贷公司“电话轰炸”,乃至语言威胁、油漆刷墙、堵钥匙孔等“软暴力”,遭受无止息的骚扰。更有甚者,小贷公司可能雇佣讨债人,将借款人非法拘禁在住处内,其行为则已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放贷人往往雇佣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流氓犯罪团伙的成员进行恐吓、勒索借贷人。
为何遭遇“套路贷”的借款人往往无法求助于法律?
遭遇“套路贷”的借款人面对放贷人从最初的极尽哄骗的放贷到充满暴力胁迫的讨债,到最后的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他们也很难求助于法律。
一方面是由于,.一些受害人发现进入圈套后,要么对欠债原因讳莫如深,要么迫于讨债人的恐吓选择“花钱买平安”,往往不会去报案。
另一方面是因为民事诉讼,主要就是讲究证据,打民事官司,说白了就是双方当事人准备证据的一场比拼,谁证据准备充分了,谁就更占理,往往就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而套路贷的放贷人,作案手法相当专业,往往民事诉讼证据上做得“天衣无缝”:要欠条,有欠条;要转账记录,有转账记录“证据”足够充分,甚至有借款人去银行提款的监控视频,而借款人往往不懂得保存证据,可以说放贷人将套路贷的证据作成了一个完美的闭环。如果不由公安展开刑事调查,法官很难主动查出这些案件背后的蹊跷,所以对于证据如此充分的民事借贷纠纷,不判借贷人还款,那于法无据啊;而公安机关一般看到有借条,会认为那是民事纠纷,应由法院判决,也不会立案,所以“套路贷”正是钻了这种空子,倒不是说法律偏袒“套路贷”的放贷人。
那么,如何有效地防范“套路贷”?
其实“套路贷”这种行为并不罕见,只要细心留意媒体,可以发现这种套路的骗局往往见诸于报端,并且多被各大媒体置于头条位置显示,多是由于借款人被摧残迫害的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这种新闻确实很抓人眼球。但是即便是这样,“套路贷”的发展势头也并没有因此受到影响。在居民区的宣传栏里,在有车一族的车窗上,甚至各处显眼的位置,小贷公司的宣传单和小卡片简直无处不在,所以好好地学上几招防范“套路贷”,很有必要。
首先,避免借高利贷,利率超过银行数倍、到手现金“打折”、高额罚息、利滚利等霸王条款,一定要谨慎对待。
其次,贷款金额切勿过大,不能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一定要有盈利稳定的投资项目和资金来源来支撑还本付息。
第三,收集借款证据和信息,在对簿公堂时不被动。无良小贷公司往往会将违法犯罪行为伪装成“民间借贷纠纷”,而且其证据链条看起来十分完备,在打官司时有备而来。
第四,万一急需用钱而金额并不大,可以向亲朋好友请求支援,小贷公司收取的利息一般较高,还款能力不强的人群最好少涉足,譬如在校大学生、刚入职的年轻人、低收入的老人等。
最后,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切勿借钱高消费,拆东墙补西墙,甚至是赌博扳本,那样就会走向一条不归路。
结语
“套路贷”的骗术再高明,也总有一天会被人们识破。广大网友朋友,在消费方面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切勿盲目攀比、超前借贷消费,即便是真的情况所需有用钱的需求,也一定要求助于自己身边的亲戚好友同学,也不要轻易地误信一些“无良”的小额贷款公司“看似美好”的放贷承诺,这样“套路贷”的放贷人就会销声匿迹,无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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