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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检动态】爱民执法模范-常世平

2016-04-11 正义蒲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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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善小而不为” 、“人不为名有名声,树不为影有树影”生活中和常科长交流,常常会听到这两句话。他坚持加强党性修养,严格要求,严格约束,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高检院“六个严禁”及中、省、市廉洁自律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十不准”的规定,不打折扣。
常世平同志始终把办案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体现司法公正的基本载体和根本途径。他坚持严把事实证据关,努力做到不枉不纵,经他办理的案件没有一起出现错捕、错诉,实现了100%的有罪判决率;他坚持严把程序关,确保严格规范执法,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以制度促规范,进一步细化了公诉环节律师的权利保障规定,细化了提请逮捕案件必要性说明和不捕说理制度,使当事人权利保障工作在侦监、公诉两个部门实现了标准更为细致的执法规范化要求。常世平同志同时注重利用好多个活动平台,主动为基层群众当好“联络员”、“传话筒”和“解说员”。在开展检察机关“一村一干警”和县委“蒲城籍干部回原籍”活动中,他深入基层,通过走访、座谈全面了解群众实际困难和诉求,当发现温塘村存在群众饮水难、灌溉难的问题时,他及时向镇政府和县水务局进行反馈,问题得到县级多个部门重视,群众吃水难、灌溉难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中,他深入乡镇和学校,为辖区村级三委会成员和在校师生做了4场次的法制报告,上千名基层农村干部和在校师生普遍接受了一次法制教育,走上党睦街头利用农村集会进行宣传,散发宣传传单700余份,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16人次,以亲历亲行不断践行一名基层检察干警服务于民的庄重承诺。

常世平同志始终胸怀对党的检察事业的无比忠诚,立足基层检察工作,努力践行“立检为民,执法为公”的检察理念,在认真办理好每一件交办案件的同时,心怀群众,时刻注意耐心为基层群众做好答疑释法工作,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2016年2月,常世平同志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执法爱民模范”。

供稿人:弥少龙、苏智彬

编辑:苏智彬

审核:李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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