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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信息评价与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征求意见,快来→
为加强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守法意识,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安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佛山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佛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信息评价与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结合前期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对附件中关于涉案金额的评分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4月12日至4月18日
意见反馈方式
通讯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41号,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邮编:528000
请在信封注明“《佛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信息评价与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邮箱
ybjjjjgk@fsybj.foshan.gov.cn
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佛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信息评价与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字样
联系人及电话
廖智权,83382052
附件
1.佛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信息评价与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佛山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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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中
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
编辑:佛山新闻网 游小彤
审校:关霭莹、陈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