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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调整货车限制通行措施及扩大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范围,正征求意见,快来→
为改善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污染,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省有关要求,结合佛山市实际,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佛山市公安局起草了《关于调整货车限制通行措施及扩大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范围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4月25日至5月24日
意见反馈方式
邮寄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邮政编码:528000
邮箱
lifengshan@sthj.foshan.gov.cn
附件
1.关于调整货车限制通行措施及扩大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范围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稿)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文件
意见征集中
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
编辑:佛山新闻网 游小彤
审校:关霭莹、陈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