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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出重要提醒!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国内多地报告本土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加之春节临近,人员流动、聚集加大,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我区疫情防控平稳有序,特对“春节”期间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01
举办原则
各类聚集性活动坚持“能缓办则缓办”、“能不办就不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从严控制活动规模,按要求提前报批。活动举办前,对举办区域和参与人员来源进行风险评估,原则上不邀请入境未满28天及涉及管控地区的人员参加,并按照市内活动(均为无锡市内人员参加)、省内(均为省内人员参加)、全国性活动(全国范围内人员参加)进行分类。1.无锡市存在管控地区,不得举办各类大型活动;2.江苏省内存在管控地区(除无锡市外),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前提下,谨慎举办市内活动;3.国内存在管控地区(除江苏省外),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前提下,谨慎举办省内活动;4.全国无管控地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工作前提下,可以举办各类大型活动。5.特殊时期举办活动按照市、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执行。
02
报备类型及流程
全区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暂停举办各类会议、培训、演出、会展、论坛、年会等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已经预定的应予以取消或延期举办。确需举办的,应严格审查并从严控制活动规模,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责任,报举办单位的相关主管部门和相关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审核。1.50人以上活动。制定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以活动请示的方式(附防控方案、加盖单位公章)提前3个工作日上报主办单位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通过、加盖公章,由主办单位将相关材料报所在街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2.100人以上活动。制定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以活动请示的方式(附防控方案、加盖单位公章)提前5个工作日上报主办单位所属区级(板块)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通过、加盖公章,由主办单位将相关材料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3.500人以上活动。主办方制定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7个工作日上报所属区级(板块)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初审后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审核,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4.喜丧事、宴请活动。本着特殊时期一切简办的原则,春节期间倡导线上团拜,压减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号召,提倡“丧事简办、喜事缓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家庭聚餐等建议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聚餐活动的个人,需向属地社区报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应向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审核,提交常规防控方案,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每周将相关材料汇总报所属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留存,同时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落实就餐人员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
03
责任要求
1.强化主体责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或个人应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疫情形势的发展,严格落实活动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指导责任。2.开展督导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行业内各类经营性密闭场所开展督导,督促经营业主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严格控制接待人流量,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3.严格责任追究。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要加强对活动组织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对于违反有关规定举办室内聚集性活动和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立即责令停止举办,并依法依规追究举办方和有关人员责任。4.落实酒店职责。加强落实酒店场地管理职责,确保相关上级要求及各项防疫措施及时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人员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保证做好酒店通风消毒等工作。
新吴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14日
附:区指挥部及各街道疫情防控联系电话
附:我区医疗机构核酸采样点信息
附:我区开诊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