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家庭教育立法专家顾问罗爽:家长如何“依法带娃”?
2022
《家庭教育促进法》
线上讲座
自觉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从今年1月开始,
《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
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
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
法律对家庭教育提出哪些要求?
家长该怎样更好地承担
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呢?
来听听专家如何解读——
1月23日晚7点,北京一零一中特邀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罗爽为全体家长开展线上讲座《正确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自觉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学生处郭院丽主任主持了这次讲座,北京一零一中教育集团的2000余名学生家长参加了讲座。
罗爽
教育学专家
教育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首都师范大学)副主任。全国人大家庭教育立法专家顾问,参与起草《家庭教育促进法》,多项建议被立法机关采用。
Chapter 01
《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家长赋能
罗教授首先对促进法缘何赋能的问题进行了深度分析,阐释了立法的现实动因和基本逻辑。
她指出,该法一方面意在解决家庭教育本身存在的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等突出问题,尤其是家庭教育学校化的问题,对家长的家庭教育行为进行正确指引和必要规范;另一方面意在解决家长强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难以有效供给这一对供需矛盾,以法律制度保障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为家长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同时,家庭教育的私事本质决定了立法必须以赋能为核心要义,家庭教育虽然由于其影响外溢性的增强和对外部支持需求的增加,具有了一定的公共属性,但私人性和自主性仍然是家庭教育的本质属性。
家庭教育的私事属性也决定了法律应当对家长的家庭教育自由予以最大程度的必要尊重,遵从以下基本逻辑:家长是对未成年人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当家长遇到家庭教育困难时,国家和社会有义务为其提供帮助和支持,但这种帮助不是为了取代家长,而是为了协助家长恢复或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只有当家长拒绝或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到伤害时,国家才能作为未成年人权利的最后保障对家长的家庭教育活动进行干预。
因此,立法的目的不在于“管”家长,而在于促进家长的家庭教育行为,即在尊重家长家庭教育自由的基础上给予其最大程度的支持。
随后她结合促进法的主体内容阐述了该法是如何为家长赋能,指出家长可依法从社区家长学校、学校家长学校等多种渠道获得全方位的家庭教育指导,同时还可获得开展家庭教育的社会支持。
Chapter 02
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有哪些?
罗教授根据中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特点,结合丰富的典型案例,生动形象地讲解了家长应如何依法做到七个“自觉”。
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包含:
1
自觉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2
自觉落实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3
自觉重视家庭建设,为孩子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4
自觉掌握和践行家庭教育的正确方法
5
自觉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6
自觉与学校、社会相互配合,共同促进孩子的成长
7
自觉尊重和保护孩子的权利
Chapter 03
如何重塑与孩子的关系?
结合中学生家长的情况,罗教授重点讲解了12-15岁青春期孩子的身心特点和青春期家庭教育的核心:重塑与孩子的关系。主要体现为以下五项:学会尊重,学会放手,学会沟通,学会关心、学会欣赏。
“学会尊重”指的是要以平等的人格去尊重孩子。
“学会放手”,是其中尤为重要的一课。罗教授通过一些反面例子,直观展示了“放手”的重要性。
第一类典型情况是高压管控型家长,他们往往容易对孩子提的要求过高,超出其能力范围;沟通方式简单粗暴,只关注学习成绩,不关注其内心感受。
第二类典型情况是重知轻能的包办代替型家长,如“天才儿童”魏某某事件:其母认为孩子只需要学习,导致后者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后来被高校退学——这种包办代替型家长,并没有随着孩子年龄增长而做到角色转换。
讲座为此类典型家长提出了改进家庭教育的解决方案,即给孩子松绑,也给自己松绑。
讲座建议,与其替孩子做事,不如让孩子学会自主。
“学会沟通”指的是要采用正确的沟通方式:比如少唠叨,给孩子表达的机会;正确倾听,以及尝试与孩子共情——“设身处地”地站在孩子的角度看问题,察觉孩子产生情绪的导火索以及孩子的需要或愿望。接纳孩子的情绪向孩子传递理解,让孩子知道,他是被看见的。
要“学会关心”。家长不仅关心孩子的身体,也要关心孩子的心理。
要“学会欣赏”。家长要寻找自家孩子身上的优点,尽量避免“别人家孩子”这种比较式的话语。
而到了高中阶段,孩子的各方面发育趋于稳定,这时候家庭教育的重点就转移到了培养孩子一些高级的能力上,15-18岁儿童的家长实施家庭教育包括以下6个内容重点:
1
引导儿童树立国家意识
2
培养儿童法治观念
3
培养儿童交往合作能力
4
培养儿童的责任意识
5
加强儿童美育
6
指导儿童以平常心对待升学
针对当代青少年的“四无”心理危机:学习无动力、真实世界无兴趣、社交无能力、生命无价值感,讲座指出,对于高中生而言,家庭教育重点要去引导孩子建立人生的价值感和意义感。她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首先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不得拒绝、怠于履行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家长要努力学习,提高自身修养以指导孩子的精神成长;自觉协调学校和社会资源,共同为孩子成长创造积极条件。
家庭教育是教孩子如何做人的教育,青春期家庭教育的核心是重塑与孩子的关系,家长应学会尊重、学会放手、学会沟通、学会关心、学会欣赏,帮助孩子建立自我同一性,找到自我的价值和意义。
家长要认识到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要意义,主动参与家校社协同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合作,正确处理家校矛盾;积极参加社区等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科学合理利用社会的各种教育资源,为孩子创造社会实践的机会。
Chapter 04
如何正确处理家校矛盾?
家长应与学校、社会相互配合,共同促进孩子的成长。这里涉及一个关键问题:如何正确处理家校矛盾?
关键是把握两个基本原则:接纳家校间的不一致,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它;以孩子的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来解决矛盾。
这里需要掌握三个关键技巧:
1
不要在孩子面前批评、抱怨和否定学校及老师。
2
积极沟通。发现不一致后,要及时与老师沟通。在沟通过程中,家长要站在教师的立场,接纳和理解教师的意见和情绪,并以适当的方式传递这种接纳和理解,站在促进孩子发展的立场,与老师共同商议解决问题的办法。
3
要理性沟通。
假期已至,罗教授提醒家长们要自觉尊重和保护孩子的权利,其中就包括“休息权利”,法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对于这次线上讲座,家长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让我们看看家长们听完此次讲座的感想吧。
家长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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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应当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平等交流,相互促进。亲子陪伴,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与子女共同成长。
——初一年级 张静远家长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应主动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及时了解掌握孩子不同年龄段的成长特点,不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为孩子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初二年级 张栢诚妈妈
家庭教育需要和学校、社会紧密配合,从分数本位转变到素养本位、成人本位。孩子正处于青春期,家长更要学会理解、尊重、共情,从指令型家长、包办型家长,转变为支持型家长、共情型家长。
——初三年级 彭浩钦家长
父母在毫无保留爱孩子的同时,要对孩子有清醒的认识,了解孩子的特质并赋予合理的发展预期,帮助孩子确立适当的目标;培养孩子成为勇敢坚韧和自信的人。
——初三年级 廖子禾家长
我们在“依法带娃”时,将更加理性地面对孩子的成长,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格健全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才是真正落实这一法律的正确“打开方式”。
——高一年级 崔明宸家长
家庭教育的根本目的是“立德树人”,主要原则和方法是言传身教。当前家庭教育中很大的问题是“重智轻德”,家庭教育主体一方甚至是双方在教育中缺位,而这部法律在这个方面给广大家长们敲了警钟。
——高二年级 何香龙妈妈
罗老师讲到,孩子初中高中阶段进入青春期,作为家长要少唠叨,学会放手,多沟通,多共情,成为孩子的朋友而不是敌人。我们要努力做负责任的家长、孩子的好朋友。
——高二年级 杨昊霖妈妈
期待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在未来的中国社会,家长能够越来越起到其主体性作用,未成年人能够更加全面健康成长。
寒假也是“考验”亲子关系的重要时刻,听完了干货满满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不如实践一下讲座中的建议,一定能体会到“依法带娃”的家长有多香了!关于家庭教育、家校教育,大家还有什么好的建议,不如下方留言,共同探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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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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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任思奇
审核:郭院丽 吴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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