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功能深化概念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为打造育人特色鲜明、功能布局合理的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重庆市少年宫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重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功能提升概念性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重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功能深化概念设计项目。
2.项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重庆园博园东侧。
3.项目范围:1号楼负一楼至五楼和2号楼B馆二楼至四楼,功能房总计114间,卫生间12所,直梯5部。功能房主要为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多功能厅以及辅助用房,其中,55间为功能室,总面积为4372.11㎡;22间为综合活动室,总面积为7338㎡;5间为会议室,总面积220.65㎡;2间为多功能厅,总面积为1100.09㎡;30间为辅助用房,包含餐厅,厨房,设备房,库房,机房等,总面积为2388.76㎡;室内外公共区域5000㎡。
主题:“校外教育+”创新融合公共服务平台
结合当下政策导向、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需求,充分运用重庆市少年宫品牌号召力,打造“校外教育+”融合业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兴趣培训与研学营地、园博园文旅的业态融合。全时段、全人群、全产品、全业态产业链,为大众提供丰富的校外教育产品和服务,以运营成效为导向,实现良好收益。
(一)总体要求
1.本次概念方案征集不做主题方向的限制,各参与单位从当代青少年喜闻乐见的角度出发,尽量选择国内少有、国际上较为新颖的主题概念方向。同时需考虑区别重庆其他同类型已建成或在建公益文化场馆的主题内容,如商场游乐园、科技馆、青少年宫等,做到差异化发展。
2.除培训项目外,可规划部分配套服务内容、活动或区域,保证总体收益。
3.以来访者数量为主要指标,以来访者培训、活动时长和来访频次为次要指标,应努力追求上述三个指标的最大化。
4.本次方案的建设目标为:儿童友好、休闲娱乐、营地研学、户外拓展、可持续发展。
5.目标人群主要以4-15岁青少年群体为主。
6.整体规划要具备良好的可实现性、可拓展性、安全可靠性、可持续发展性。应基于落地的角度进行设计规划,选用质量可靠、维修率低的设备,做到可定期更换,确保场馆内容紧跟时代发展步伐。
7.应统筹规划各功能区与活动的有机融合,充分利用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二)具体要求
概念方案文件应包括:
1.主题概念及思路说明
方案主题概念的整体思路,包括对项目的理解、需求分析、受众分析、可行性分析、运营绩效分析、规划思路等。
2.功能区介绍
对各功能区的具体描述;支撑以上内容的设施或项目介绍(仅限于核心设施、创新性设施或项目);与展示内容相适应的活动设想。
3.空间规划说明
各功能区空间规划说明,包括功能区平面设计图、活动流线图、鸟瞰图和部分效果图等。
4.运营方案说明
场地建成后的运营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模式、岗位配置、配套活动等。
5.项目投资及运营费用估算
工程(含展品)投资估算、建成后运营费用估算。
6.参与单位信息
参与单位提供合法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盖公章、扫描件)、法人信息、项目联系人、电子邮件、电话等。
1.本次征集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参与单位须是国内外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股东为同一人的不同法人,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加;参与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参与单位近三年有已完工的类似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案例,且项目实施规模2000平方米以上,需提供合同书作证明。
3.不接受个人或个人组合的报名。
05/征集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起止时间
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2月9日18:00(北京时间),意向单位应于截止时间前携带公司授权说明及业绩证明到重庆市少年宫报名,符合条件的单位少年宫将统一发送本项目的图纸等相关资料,参与单位自行现场踏勘。参与单位应于2024年1月20日18:00前将方案发至重庆市少年宫单位邮箱,逾期不再接收。
(二)联系信息
邮箱:15823933312@163.com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34号重庆市少年宫B区406
联系人:彭璐
咨询电话:15823933312
(三)评审事项
1.重庆市少年宫将组织成立“重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功能深化设计方案”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将组织不少于1次的现场展示汇报,参与单位应配合参与,并提供汇报PPT和一定数量的纸质版汇报材料,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3.评审小组将对按时提交的参与方案进行评选排序。
4.评审排序次序将作为获奖依据,获奖方案将成为后续项目的参考。
06/设计费用
第一名(1名):人民币50000元
第二名(1名):人民币20000元
第三名(1名):人民币10000元
1.若概念方案最终被采纳,整合深化单位须配合重庆市少年宫完成概念方案整合深化和项目立项过程所需内容及工作,费用另计。
2.本次征集的奖励均以人民币在中国内地范围内支付,为含税金额,各单位自行依法办理涉税手续和缴纳税款,国外机构无法收取人民币的可授权国内合法单位代收款。获奖单位需与重庆市少年宫签订合同,在提供发票后,重庆市少年宫一次性支付设计费用。
3.重庆市少年宫对获奖方案的所有内容拥有包括但不限于无偿使用、修改、综合改编的权利。
意向单位须先填写报名表,初审通过后,将会统一发送本项目平面图、结构图等文件至邮箱。
08/重要前提声明
以下声明内容为本公告重要内容,为各参与单位参加本次征集的重要前提条件,如参与单位不同意或无法理解声明内容请勿参加本次征集,参与单位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以下全部声明内容:
1.参与单位提交的概念方案必须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如遇产权纠纷,侵权责任概由提交方案单位承担,如因此给重庆市少年宫造成损失的,该参与单位应予赔偿。对于存在或可能存在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方面瑕疵的概念方案,重庆市少年宫有权单方面取消该概念方案的评选资格,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2.参与单位保证其在本次征集中所使用之信息、技术、资料、文档、软件、设备设施、工具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未违反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如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参与单位应事先依法获得必要之许可,确保重庆市少年宫不会因使用参与单位提供之服务而承担侵权风险。
3.参与单位保证其在本次征集中向重庆市少年宫提供、演示之文稿、分析、设计系统文件/工具以及使用的其所拥有的资料、软件、设计、实用程序、工具、模型、系统及其它方法与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若有)仍归参与单位(或原知识产权人)所有,但视为已许可重庆市少年宫永久用于本项目。
4.获奖单位根据本次征集具体需求,而完成并交付之概念方案服务成果、图纸、设计、说明、文件、数据库、计算机软件等全部信息资料或文件内容,其依法产生的知识产权一经交付即归重庆市少年宫所有,且为重庆市少年宫之商业或技术机密。未经重庆市少年宫书面同意,获奖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有特殊例外情况的,双方须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5.所有参与单位提交资料、概念方案等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凡参加本次公开征集而发生的费用均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09/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参与单位自行与重庆市少年宫联系,确定是否现场踏勘。
2.参与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重庆市少年宫有权单方取消其评选资格。
3.重庆市少年宫有权因故推迟或更改本次征集的时间安排。
4.参加本次征集的单位均视为理解并同意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5.重庆市少年宫保留对本次征集的最终解释权。
6.未尽事宜,请与重庆市少年宫联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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