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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anova & CHZ | GLA/NLA/GFA/NFA傻傻分不清楚

Casanova & CHZ 地产与远方 2023-11-04

文/Casanova & CHZ


来吧,各位从业人员大家说说,GLA/NLA/GFA/NFA这几个关于面积的概念有几个人搞清楚的?



说来也很奇怪,这样的基础概念,在这个信息发达的社会,竟然连系统的资料都找不到,度娘谷哥统统失灵。同时,说句实在话,我相信大多数从业人员都没彻底搞明白这个问题。但是,活还是照样干。作为一个无聊又地道的地产微信号,我们今天来试着讲清楚这件事情。


名词解释

  • GLA: Gross Lettable Area. 国内官方定义套内面积。套内面积是指无相邻单元的外墙墙体(幕墙、走道墙等)的全部底面积,与有相邻单元的墙体(单元间隔墙等)的一半底面积面积所围成的区域面积,包括柱子和其他结构部件

  • NLA:Net Lettable Area. 可以理解为GLA减掉隔墙的面积,即租赁单元内墙一圈的面积,注意哦,也包括柱子和其他结构部件

  • GFA:Gross Floor Area,建筑面积。对于单个租赁单元单元而言,则是套内面积(GLA)+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按比例分摊。对于整层而言,就是沿着外墙轮廓框一圈……

  • NFA:Net Floor Area,又称Carpet Area/地毯面积,很形象,就是铺地毯的面积,即租户实际上可以使用的面积。

这几个概念里:GFA>GLA>NLA>NFA(绕口令啊……烧脑……)

  • Effiency Rate:得房率。市场上开发商宣称的得房率,对于办公而言,得房率是指GLA/GFA,而对于商场就是NLA/GFA。所以一般意义上得房率越高,说明公摊面积越小。


通常而言,目前市场上,办公楼租赁以GFA计价,商场租赁以NLA计价。究其原因,个人觉得是因为商场不同单元的公用区域、结构条件都非常不标准,NLA更为公平。至于商场为何用NLA不用NFA,可以解释为,单元内的柱子商家也可以自己包装使用啊,如果用NFA不算柱子面积,那柱子装修的时候商家可千万别动别破坏哈哈。:D (业主不是好欺负的……)


对于商场来说,由于计租单位用的是NLA,得房率并不直接关联商务条款谈判,但商场得房率可以作为一个非常核心的商场设计指标,一般得房率在50%-70%之间,好的场子往往公用区域更大,因为得房率更低,通常高品质的商场(如果不是设计失误的话……)得房率都在55%左右甚至更低。


在办公楼租赁中,特别要注意一点,业主对外宣布的得房率都是根据GLA,其中是包括柱子的哦,这个可是一个隐形的大忽悠。有些名义得房率高的,如果柱子多,或者柱子巨大(比如超高层,或者高层中的低区楼层),实际可利用面积比GLA会小很多。因此实际使用中,单纯比较名义得房率对于租户而言其实并不精确。因此,办公楼租赁的朋友们谈case时会发现,Agent往往很早期就问你要CAD图纸。其中一个用处就是拿你的图纸去匡算实际得房率,那就是用 NFA/GFA。CAD一拉就出来了。


市场应用

商场的计租面积没有花头,就是NLA(注意不是NFA哦!)。

但办公楼的计租面积却是五花八门得很。我也不知道这算是正常还是奇葩。以上海市场为例,就有好几个流派。


1. GFA

这里面一种是以实测报告为准,占了绝大多数。面积测算包括了大堂、设备用房、地上地下所有计容面积。如果是综合体,还会按比例分摊不同业态公用的部分。总之是毫无疏漏,老板拍地的时候多少面积算地价,统统算作出租面积。实际使用中,如果是矮房子,那就很惨了,人家超高层,几十个楼面分摊一个大堂,矮房子几个楼面分摊一个大堂,得房率数字必然是非常难看的。但是,一般土豪他舍不得……可租赁面积总是越大越好的,然后逼死租赁吧……

另一种是传统港资的流派,也是按照GFA计租,但仅根据整层分摊公用面积,不计入大堂以及非本楼层的设备用房。也就是一般仅分摊楼层的核心筒+走道面积。这种分摊方式算是遵从香港规范,叫做Net GFA比如恒隆、新鸿基等等用的都是这种。这样的得房率数字必然比完全遵从实测报告要漂亮一些,但总的计租面积其实做了妥协。


2. 契约面积

其实就是自己编数字……别笑,这么做的还不算少!比如来福士广场,外滩中心,以及大上海时代广场,这些项目当初为了凸显得房率高,为了租金可以做的漂亮,在合同中人为约定租赁面积,这种形式得到的计租面积学名叫做契约面积这个面积是与政府的实测报告中的数字不一样的,基本都是小了10%。这些楼当年的得房率可都是分割有70%,整层80%。其实就是根据预设的得房率,去凑建筑面积数字。对于租赁来说,本来就是一个商务条款谈判的过程,个人以为这么做也并无不可。现在上海中心,凯德系的另一个作品长宁来福士亦使用此方案。

不过然并卵的是,来福士广场,外滩中心,以及大上海时代广场,在岁月中终究抵不过需要涨价。但是抵不过年轻貌美的新项目们,无法直接把租金数字翻翻翻。所以会发生这么个现象,这些项目陆陆续续在与租户们续租时调整面积,涨不了租金就涨面积吧,说起来现在要按照政府的实测报告来计算了,也理直气壮。


3. 厚道GLA流

还有一类日系大楼,上海不多,也就是Mori的2栋楼以及虹桥的国贸中心,也是按契约面积计租,但他们的租赁面积是以GLA算的。加之日系大楼的设计平面大多简单实在,所以那个得房率杠杠滴。据说日本市场都是以这个方式进行租金计算,香港有不少楼也是这个方式。


一个Tenant Rep的独白:GLA这个才是最合理最合理最合理的收租依据好吗?!但是,嗨,天朝缺少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保护租户或买家利益。买家尚可以成立业委会,而租户……. 那要是觉得物业管理不好,觉得什么什么不合理真是没地方申诉啊。

一个Landlord在旁边叫唤:“少算的面积都是钱啊!”


回过头看,GLA/NLA 为什么叫Lettable Area/可租用面积?本身这些概念其实都是舶来品,按名字来看,GLA/NLA既然叫Lettable,可能在源头的体系中本身就是作为计租单位使用的。不禁好奇不知是否有国际标准或是主流标准。个人学识不够,也希望有读者可以提供海外标准的知识作为此篇引申。


后记

其实简简单单一个问题,我们也搞得蛮复杂的,或许这也是行业不成熟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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