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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40元/年=最高补助3.5万!@临海职工 ,这份工会“护身符”请收好

临海工会 2023-02-09

都说在家靠父母,外出靠朋友

可别忘了工会也是值得信赖的“娘家人”

生病的时候工会也会给职工朋友们

提供最力所能及的帮助

生病住院没钱看?意外事故负担重?

花小钱,办大事

别担心!

有这个“护身符”

临海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 




2019年度临海市在职职工

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4月1日起全面启动



快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


一、活动时间


2019年4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互助期为一年。其中:

①互助保障活动参保时间:

 201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参保;

②医疗费补助结束时间:

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如有转外治疗的补助时间可延迟至2020年9月31日,逾期不享受补助。


二、活动对象


临海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的在职职工(统一按国家法定在职年龄)。


三、缴费标准和享受待遇


缴费标准:


每期(年)每人40元(由参保单位一次性统一交纳)。


享受待遇:

1、住院津贴:

每日30元,最多30天。特殊病种门诊不支付住院津贴。

2、住院医疗费补助:

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的医保实际自负部分,按60%计算支付补助金;

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职,按照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的医保实际自负部分,按50%计算支付补助金;

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的职工,在台州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的,住院医疗费用一律扣除18%后,按45%计算支付补助金; 回户籍地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的,住院医疗费用扣减当地基本医疗支付金额后,按45%计算支付补助金;

以上三类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需经由属地社保部门认定)的医疗补助与住院医疗补助金计算比例相同。无属地社保部门认定的特殊病种门诊,不得享受医疗费补助。



四、如何参加


1

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原则上未建立工会组织,没有正常缴纳工会经费的单位不予参保。

非公企业:参保人数/职工总数≥70%(不少于10人) 

其它单位:参保人数/职工总数≥90%


2

单位工会向市职工服务中心提供以下参保资料:

①《台州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参保单位工会印章;

②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人员名册一份;

③以上资料的电子文档。



联系我们

电话:0576-85115690地址:临海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凯歌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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