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40元/年=最高补助3.5万!@临海职工 ,这份工会“护身符”请收好
都说在家靠父母,外出靠朋友
可别忘了工会也是值得信赖的“娘家人”哦
生病的时候工会也会给职工朋友们
提供最力所能及的帮助
生病住院没钱看?意外事故负担重?
花小钱,办大事
别担心!
有这个“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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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
2019年度临海市在职职工
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4月1日起全面启动
快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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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互助期为一年。其中:
①互助保障活动参保时间:
201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参保;
②医疗费补助结束时间:
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如有转外治疗的补助时间可延迟至2020年9月31日,逾期不享受补助。
临海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的在职职工(统一按国家法定在职年龄)。
ღ缴费标准:
每期(年)每人40元(由参保单位一次性统一交纳)。
ღ享受待遇:
1、住院津贴:
每日30元,最多30天。特殊病种门诊不支付住院津贴。
2、住院医疗费补助:
①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的医保实际自负部分,按60%计算支付补助金;
②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职工,按照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的医保实际自负部分,按50%计算支付补助金;
③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的职工,在台州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的,住院医疗费用一律扣除18%后,按45%计算支付补助金; 回户籍地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的,住院医疗费用扣减当地基本医疗支付金额后,按45%计算支付补助金;
④以上三类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需经由属地社保部门认定)的医疗补助与住院医疗补助金计算比例相同。无属地社保部门认定的特殊病种门诊,不得享受医疗费补助。
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原则上未建立工会组织,没有正常缴纳工会经费的单位不予参保。
非公企业:参保人数/职工总数≥70%(不少于10人)
其它单位:参保人数/职工总数≥90%
单位工会向市职工服务中心提供以下参保资料:
①《台州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参保单位工会印章;
②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人员名册一份;
③以上资料的电子文档。
联系我们
电话:0576-85115690地址:临海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凯歌路8号)点一下你会更好看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