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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课】3月21日丨从《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视角审视施工过程风险与对策专题线上培训班

建筑管理 2022-06-29

2019年2月1日,历经近十五年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18)20号]正式实施。《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鉴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和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等问题作了规定。

工程项目停建、甲方变更、材料涨价、结算纠纷、工程款拖欠等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时有发生,如何在法律层面予以风险防范?如何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以及产生纠纷后如何有效处理?已成为施工企业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鉴于此,度川公司将于3月21日举办《从<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视角审视施工过程风险与对策专题线上培训班。我们对施工过程的法律风险因素进行全面梳理,指出风险点之所在,提出合法合理的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和对策。

课程内容

(一)合同效力风险

1. 施工合同备案即将全面取消,应如何认定哪一份合同才是中标合同?如何举证?

2. 除了 “工程范围”、“工期”、“质量”、“价款”外,违约责任、进度款付款额度和期限、缺陷责任期等是否属于“实质性内容”?

3. 如何认定发包人能够办理而未办理?

4. 如确有必要在未获规划审批手续前就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如何规避风险?

5. 合同无效后的损失赔偿范围是否包括履行利益?无效合同终止履行后,施工单位能否主张未完工程对应得利润?

6. 在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判断上,发包人对挂靠明知或不知情,有何影响?

7. 建筑市场的客观情况却使得施工单位不得不承接部分施工合同效力欠缺的高风险项目,在合法性欠缺的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发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如何应对?

8. 如何利用无效合同损失参照约定来认定的规则,约束实际施工人,化解联营项目中的经营风险?

9. 如发包人明知挂靠关系的,如何处理?发包人不明知挂靠关系的,如何处理?

10. 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哪些措施可以降低来自发包人和挂靠人索赔的风险?

11. 如何避免完全意义上的挂而不管,减少过程管理不规范引发的风险?

12. 如何避免表见代理风险?

(二)工程价款结算风险

1. 开工条件具备的标准如何认定? 

2. 承包人虽然已经进场施工,但事实上并未具备开工条件的,是否一概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 实践当中,在多份工程资料对开工时间记载描述不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如进行综合认定的?

4. 在合同没有约定,且又是发包人原因所致的工期延误时如何处理?

5. 发包人只能以反诉或另案起诉的方式主张质量不合格损失,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今后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不再需要对工程质量合格承担举证责任?

6. 在承包人举证证明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发包人擅自使用、发包人拖延验收等事实后,发包人仍然主张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如何处理?

7. 发包人恶意拖延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在今后的施工管理、索赔谈判和诉讼中应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8. 强制招标项目与非强制招标项目的黑白合同争议下,“白合同”的适用范围有何不同?

9. 如何确保另外签订的合同约定的计价条款能够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10. 不按《招标投标法》签订正式合同的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还是违约责任?

11.  “以招投标文件为结算依据”,与“以招投标文件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依据”,有何不同?

12. 实践当中应当如何确定哪一份合同是实际履行的合同?

13. 为避免达成结算合意后对方拒绝在结算文件上签章而使结算落空,应如何应对?

14. 结算协议一旦达成,则具有法律效力,如要推翻需要做哪些工作?能否申请鉴定?

(三)建设工程鉴定风险

1. 诉讼前委托鉴定的效力问题?

2. 准许当事人在二审过程中提出鉴定申请,等于承认当事人放弃举证的行为可以随时反悔,是否违背诉讼法的基本规则?

3.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过程中的鉴定启动问题,一审法院是否履行了释明义务,有何区别?

4. 有争议的鉴定材料应当经过人民法院组织质证,如何质证?如何认定证据的证明力?

(四)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风险

1. 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问题?

2. 施工单位能否以报建合同向土地使用权人主张权利?

3. “三产用地”项目中,施工单位能否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若不能,施工单位应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4. 建筑物承租人直接将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对装饰装修工程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5. 发包人在租赁来的土地上进行合法建设,承包人能否对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6. 发包人只是基于其与土地使用权人的合同约定取得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承包人能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7. 土地使用权人基于合作开发关系等与发包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对承包人工程款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能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8. 施工单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以施工合同有效为前提?

9. 实践中,如工程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是尚无法达到当事人约定的标准,承包单位是否享有优先权?

10. 在中途停工退场的项目中,施工单位应采取哪些措施,规避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因举证不能而缩小的风险?

11. 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不在优先权保护范围之内,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结算协议等合同文件中,应如何设置,以确保最终欠款大部分在优先权保护范围之内?

12. 在结算的时候,如果结算费用包含有停窝工损失、违约金等补偿费用的,如何将这部分款项纳入优先权保护范围之内?

13. 在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合同无效、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应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

14. 承包人能否通过单方发函主张优先权?

15. 当事人约定推迟付款,能否改变优先权的起算点?

16. 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一放弃是否有效?“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应如何认定?

17. 施工过程中,如发包人为获取银行融资来支付工程款而需要承包人配合放弃优先权的,承包人如何应对?

(五)实际施工人风险

1. “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的规定,与“应当”追加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第三人”,有何区别?由谁对实际施工人直接承担清偿责任?

2. 施工单位在诉讼中,如何避免在判决中直接承担清偿责任?

3. 发包人向实际施工人承担清偿责任, “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与 “全部到期债权”,有何不同?

4. 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直接结算、付款、冲抵债权债务等损害施工单位的行为,这些行为对施工单位是否有效?

5. 实际施工人认定问题

6. 实际施工人与表见代理问题

7. 实际施工人的结算问题

8. 实际施工人违约后退场问题

9. 实际施工人引发的代位诉讼问题

主讲老师

刘老师是南京审计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造价管理系副教授、博士。

主要从事工程管理、造价管理与审计等方面的研究,主要讲授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设与审计法规、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建设项目审计、工程项目融资等课程。

长期担任国家审计机关、政府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设工程造价与审计课程”的主讲专家,授课内容详实,理论深厚,而且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通过发问、启发、学生参与等多种形式互动,授课效果非常好,深受广大学员喜欢。

报名事宜

1直播时间

3月21日14:00-17:00

2课程费用

限时特价:198元(购买后可反复回看,永久有效)

3课程地址

手机端扫码查看:

4咨询电话电话:0571-89809186       13958193848(小孙老师)

主办单位

度川公司成立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坐落于美丽的人间天堂·杭州,是一家以“互联网+建筑业”为整体定位的新型互联网企业,业务涵盖新媒体、教育培训、电子商务、软件开发、行业研究、咨询服务等。

我们一直探索为建筑企业提供最科学、最实用的培训课程,经过多年实践与总结,已形成了从战略到执行的完整课程体系,涵盖了新政策/新市场/新技术等知识普及、建筑企业管理难点问题深度解析与应对策略、建筑企业管理岗位能力提升等课程。目前参加培训的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已超过3万人,满意率接近100%。

我们运营的新媒体平台目前汇聚了100余万读者,累计阅读量超过3亿人次,本着“深一度,快一秒”的理念,为读者传递最新的建筑行业资讯和最实用的管理知识。我们也一直注重研发投入,打造建筑行业综合网络服务平台和建筑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建筑行业资源共享和提升建筑企业管理效率。

度川公司将深耕建筑业,积极创新,开拓进取,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而奋斗,力争通过十年努力成为全球领先的建筑业综合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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