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建议工作获一致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28号)《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陕发〔2022〕6号)和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西安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发〔2022〕12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的检察实践、基层实践,根据《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依法促进全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措施》(市政法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院“三个一”工作思路和“三有”争创及市院“先行示范”要求,落实“强政治、顾大局,提质量、树品牌,夯基础、重源头,转作风、走前列”工作举措,贯彻全市检察长(扩大)会议精神和市院陈明检察长对我院“双进”工作的批示要求,做好“双进”工作后半篇文章,全力推动“一个平台、十个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建议工作先行先试,在采取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视察检察建议整改效果等多种形式的基础上,在全市首家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建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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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30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向阎良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阎良院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获与会代表一致通过。
报告分为三个部分,从检察建议工作的现状(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检察监督理念,提升检察建议制发质量;围绕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强化运用检察建议实效;注重融入社会治理,不断提升检察建议工作影响力)、检察建议工作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强化检察建议服务大局重点工作、推动形成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和强化对检察建议工作的舆论宣传)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汇报。
下一步
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审议意见和工作要求,将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把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法律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检察工作之中,持续以检察建议工作为推手,进一步落实牵头责任、强化跟踪问效、做好监督衔接,推动构建检察建议工作多维度监督格局,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奋力谱写航空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出品
供稿 | 第三检察部 赵国栋
编辑 | 宋 沛
审核 | 丁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