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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携手共护黄河安澜

阎良检察
2024-10-23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携手共护黄河安澜增殖放流主题活动



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2023年8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国生态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以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和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在黄河流域(西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联合开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携手共护黄河安澜”增殖放流主题活动。









增殖放流仪式由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金燕主持,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遐,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军,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柏超,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鸿,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杰出席活动。各共建单位干警共计70余人参加活动。




















郑鸿在致辞中就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以及基地建立两年来在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进行了介绍。


李建军和韩柏超分别从司法审判和检察监督角度对西铁法院和阎良检察院依托基地在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方面取得的成绩予以高度评价,对基地在全面深化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格局向更深入发展提出期许。








刘遐宣布增殖放流活动启动。大家手端鱼盆,小心翼翼的缓缓将活蹦乱跳的鱼苗放入了石川河中,鱼儿们成群结队向河道深处游去,“活力十足”的小鱼苗们将在石川河安家落户、繁衍生息,并与多种水生植物组成水生生态系统,从而起到净化水质、降解污染等积极作用,通过“以鱼养水、以鱼净水”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下一步





阎良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秉持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基地提升改造项目建设为基础,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推进健全跨区域协作工作,加大黄河流域石川河段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推进美丽陕西、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ND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出品

供稿 | 第二检察部  牛婷

编辑 | 宋   沛

审核 | 吴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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