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公益诉讼助推公共急救设备配置
今日,陕西日报报道了阎良检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群众公共利益,于10月24日组织召开了阎良区公共场所加强AED配置磋商会及公开听证会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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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过走访了解发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AED配置率较低。”10月24日上午,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内,办案检察官田诚的一句话,让参会人员绷紧了神经。
“AED是自动体外除颤器,是一种操作简单的便携式医疗设备。实践证明,AED作为心脏骤停患者黄金4分钟的‘救命神器’,能够及时有效实施院前急救。”田诚说,目前,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配置AED,已经逐渐从“鼓励配置”变成“社会标配”。
检察官为何关注AED?原来,今年10月,阎良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公共场所AED配置工作存在着缺失的情况。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群众公共利益,阎良区人民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并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于10月24日组织召开了阎良区公共场所加强AED配置磋商会及公开听证会,邀请区卫健局、交通运输局、投资商务局、红十字会、急救中心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以及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
会上,田诚围绕走访调查了解到的工作现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开展检察监督的必要性等方面,介绍了加强AED配置的目的和意义,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AED急救宣传片,区急救站站长丁荣丽通报了近年来阎良辖区心源性猝死发病率及接诊情况,区急救站医疗组组长张攀为与会人员作了健康急救科普,并现场演示如何规范使用AED。
通过观看视频、听取通报和现场演示,参会人员更加直观全面地了解了AED使用流程,并围绕职责分工、AED配置必要性、如何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群众对AED的知晓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通过这次会议,我们达成了加强在公共场所配置AED的共识。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进辖区内AED配置情况以及培训、宣传、管理工作,确保公共急救设备、设施得到及时有效利用,为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多力量。”阎良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静说。
(本报记者 张英 通讯员 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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