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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蓝田公安普化派出所侦破一起职务侵占案

阎良检察
2024-10-23


今年以来,蓝田县公安局以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和市委政法委“两行动、两措施”为抓手,认真履行公安机关助企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责,严厉打击侵企违法犯罪,切实保护投资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不断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8月4日某旅游公司法人到蓝田县公安局普化派出所报警,称其公司旗下民宿收支不符,疑似被人盗用。普化派出所高度重视,在前期大量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发现该公司员工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审查于2023年9月6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系该旅游公司店长,负责该公司在蓝田县普化镇某村民宿的一切事务。李某入职后自5月底开始,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以私转营业款、多开发票等方式侵占公司财物,用于偿还自己债务和日常消费。自5月底至8月4日李某共侵占公司日常经营款128904元。2023年9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经蓝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蓝田县公安局对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李某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为个人消费侵占公司营业款,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蓝田公安将持续打击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西安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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