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她们”来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响应最高检号召持续深化妇女儿童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4月24日,阎良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妇联联合举办“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检察开放日活动。陕西省人大代表、西安市阎良区德瑞养老院院长王瑞,西安市人大代表、区妇联副主席罗宁花受邀参会。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峰,区妇联主席张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正华出席活动。妇联执委、村(社区)妇联干部,区检察院中层领导干部及干警代表参会。
朱正华主任宣读了《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获评典型(优秀)案例的通报》,获评案例涵盖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及军事设施保护等诸多方面,展现了区检察院案例调研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彰显了检察机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积极作为和责任担当。
在案例讲述环节,区检察院干警与社区妇联干部结合各自工作实例,分别从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司法救助、多元协作等方面分享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办案故事,体现了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全方位保护、平等性保护、协作性保护和源头性保护,营造了全社会尊重、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交流座谈会,充分肯定了区检察院、区妇联在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困难妇女联动帮扶及司法救助等方面的履职成效,并就提升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王瑞
陕西省人大代表
西安市阎良区德瑞养老院院长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一要加大对妇女儿童弱势群体的关心帮助;二要持续发力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课堂;三要形成长效合作机制,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共同发力做好弱势群体保护工作。
罗宁花
西安市人大代表
阎良区妇联副主席
本次开放日活动让我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对弱势群体的爱心关爱,同时也感受到了社区妇联干部对群众工作的认真负责。下一步,建议区检察院继续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领域的普法宣传力度,区妇联与区检察院携手合力共同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葛峰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和检察职能、妇联工作息息相关,妇联与检察院近年来积极沟通合作,在涉妇女儿童案件办理过程中相互配合,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妇联及有关部门的协作,立足职能,全面深化履职,在妇女儿童困难救助、反家庭暴力、女职工权益保障等方面凝聚更大力量,共同守护“她”权益。
张颖
阎良区妇联主席
通过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使区妇联和区检察院在前期开展的一系列“妇联+检察”联动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凝聚了共识。区妇联将结合阎良区“紫荆花”家事纠纷协调联动化解工作,持续强化与区检察院等部门的合作力度,同时汇聚更多社会力量,扎实开展困境妇女儿童关爱帮扶、家庭教育指导、普法宣传等工作,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是司法为民的宗旨所在,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下一步,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区妇联的联动合作,同向发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更强担当、更实举措、更深感情做好维权工作,推动检察工作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妇女儿童。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出品
供稿 | 妇委会 林雪晋、冯睿
编辑 | 宋 沛
审核 | 朱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