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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如何爱上阅读的

2016-03-11 点此訂閱👉 富书


作者:果妈,来源:富书(ID:zhongchoudushu

01

我不晓得我什么时候开始识字。


只记得在小学二年级时,每每默写生字,老师都会把我叫去黑板书写,写错一个字便用竹扫把上的竹条抽打一次手,甚而是抽在头上。


抽在头上的那一刻,恨不得用手狠命的抓挠几下被打过的地方,已识不得是痛是痒了,但那一刻是不敢动的,哭也不行,否则老师会利利索索的再抽你几竹条。

默写完毕,坐回自己的座位,用手触摸一下被抽打的头部,已然有一个蛋黄大小的肉疙瘩长出来,疼得偷偷掉下眼泪,自然不敢告给父母和姐弟,否则下次老师会加重抽打的力度。


为此,每次在上语文课的那四十五分钟里,我一定是竖直耳朵睁圆眼睛紧跟语文老师授课的节奏认真听讲,希望下次再默写时,自己不会再被抽竹条。


所以,我应是在那个时期里开始识字,且识字量在那一年里日益增多。


那一年之后,我开始对家里写有字体的书报有了兴趣,最开心的莫不过是每学期开学发新书,放学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放下书包,掏出语文课本,除去练习题部分,从头至尾看完所有内容,再接着拿来大姐、二姐的语文课本快速全部看完,总觉得课本中的内容太少,实在不过瘾。


那时家里睡觉的墙壁上被母亲糊满了报纸,把眼睛开始盯在墙上的报纸,连广告也不放过,遗憾的是,报纸上有些连载小说总是没头没尾的贴了那么几张,每晚睡觉前再看那么几眼,脑海里幻想着下一情节任何可能会有的情景,总是在这样的夜里沉沉睡去。

02

升入小学三年级,幸福来了。


大姐升入了初中,随父亲去他单位附近的一个地方上学,每周五大姐会从她上学的地方带来几本小说,若说那时最喜欢看的书本,应属《女友》期刊杂志吧,里面有简短又清晰明了的小说,那是我每月渴盼的,这习惯一直持续到我初中毕业。


父亲那时应算是金庸迷吧,他每次从单位回来都会带来几本金庸的武侠小说,我亦跟着上了瘾。


白天是不敢让大人发现我在看课本之外的“闲书”的,于是想了一个法子,下午放学后,早早做完作业,帮母亲做完晚饭,收拾完毕一切,嚷嚷着瞌睡要睡觉了,遂偷了父亲的《碧血剑》和家里手电筒躲进自己的被窝。


当然,嚷叫着瞌睡是哄骗父母的,真正的事情则是跪卧在床上铺开小说把自己严严实实捂进被窝里,打开手电筒开始啃吃小说里的故事,不料好景不长,父亲见我“睡觉”总是趴睡姿势,觉得这样会影响我的睡眠质量。


终于在一天晚上,他过去想纠正我的睡姿,在掀开被子的一刹那,被子里打着手电筒看书的我和床沿边站着的父亲都惊呆了,父亲看到打着手电筒趴卧在被窝里面的我在偷看他的小说而不是睡觉,那一刻我满脑子想着:“完了....完了....这下有好果子吃了....”


我不知父亲在想什么,我只知道,他瞪大牛眼一样的眼睛狠命的看我,严肃的表情不说一句话,狠狠的把我手里的小说夺了去,手电拿了去,被子扔在我身上离开了,阿弥陀佛,父亲没有打骂我。


却也自从那天起,再不敢偷拿父亲的小说去看了。那个《碧血剑》的小说至今再没看到过。 那一年,我上小学三年级。

03

金庸的小说想也不敢想了。


于是,开始翻大姐的书包,每次总有收获,那时,我知道有一个叫“琼瑶”的作家,读她的第一本书应是《失火的天堂》,接着《窗外》《彩云飞》......


我记得,琼瑶笔下那个叫“豌豆花”的女孩,是因为豌豆花出生的时候正好豌豆花开,所以她有了这个名字,这本小说中构织了许多美丽梦境和灾变情节。使得读者不得不承受幻灭的结局,情景亦悲亦喜。


那时,我依旧上三年级,为着尽快知道“豌豆花”每一个情节发展,我把书拿到课堂上,当堂课的课本下面是《失火的天堂》,老师在讲台上的一切授课声音,被我选择性屏蔽。


同桌帮我把守老师的动向,若是老师拿眼睛看向我这面,她脚底下狠命的踢我几脚,我则抬起头一脸认真听课的样子和老师的眼神对望,待他目光转向其它同学,我则埋下头钻进“豌豆花”的世界和她同喜悲,下课铃声一响,班级里大多半同学把我围坐起来,要我讲“豌豆花”现在是什么进况?


那时,和班里的同学谈好了条件,我负责看小说,在课间活动的十五分钟里讲予他们听,老师当天布置的作业,她们轮流帮我做,否则,不给讲故事。


甚至下午放学后,让邻居一个同学给母亲带去话:“由于白天上课不好好听讲,被老师留下来补习课业。”实则是我窝躺在学校前面一个干枯的长满了杂草的沟渠里啃吃小说。

04

升入初中之后,是要寄宿的,脱离了家长管束之后,应算是获得自由了,但我没有多余的钱去买书,有一个老先生每天中午会到学校门口摆摊卖旧书,极少有人光顾。


我每天中午吃完饭便到校门口老先生的书摊上拿起一本书看,只要书不拿走便不必付钱,看书是不收钱的。一个冬天下来,书摊上的书基本看完了,只剩最后那本《面相和手相》没有触碰,实在没有其它可看,拿来那本《面相和手相》翻读,只看了大半本,在那个冬天里,那位老先生再没出现。回想起来,老先生从没因为我蹭书看而厌赶过我,他是我至今一直感念的人。


第二年香港回归,学校组织征文比赛,我投了稿,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在那次比赛中拿了特等奖,奖品是五十元钱和各科课程的作业本、笔,巧在那天老先生又在门口摆摊,我折返回教室,拿来所有获奖的作业本和笔送与校门口摆摊老先生,算是那一个冬天免费供我阅看他书本的报答,五十元钱则交给母亲补贴家用。


恐怕,除我之外,再没人记得有这么一回事了吧?


但那本看了一半的《面相和手相》的内容一直印记在脑海深处至今,大学毕业后,工作之余闲来无聊,则拽来好友捧着脸掰开手学着那本书里描述的内容细细的看,却也可以说准百分之六七十。


最玄妙之时当属在驾校学驾照,实在烦透教练恐吓谩骂的声音,为和他拉近关系让他减少对我的谩骂,在他心情稍微好些之时,拉来教练和一群学员围坐一起给大家看手相。


比如说:“教练家有一女,曾有两段婚史,目前他是离异,身体健康方面应注意男性病史……”


再比如一个学员:“生有两子,其中一个应属已离世,偏财运旺。”


以上均被说中,一时之间,我在驾校出了名,那期间总有不认识的或男或女来寻我要我给ta看上一卦,教练果然对我态度有了很大转变,那段时间,驾校里有一个小有名气的学员叫:“郭半仙”。


从没想过以此作为职业去谋出路,只是对于书中的描述颇为好奇,以期求证真假而已。不必当真。


所以,你看,看书是一个很奇妙的事情,你看了内容,会想去在现实社会中求证,或者拿自己和书里的某个角色对号入座,或喜或悲,是书虫也罢,是书海中的一叶小舟也好,你总能在其中一本书里找到你自己和你自己的世界。

05

再过几年,进入大学,我宿舍对门的一位舍友借给我看《穆斯林的葬礼》,曾为故事的结局难过落泪了好一阵,在心里暗暗警告自己:以后不允许恋爱、不要结婚,应该是怕自己会遇到和书里描述的那样可以另自己死去活来的另外一个人吧?


后来有一个别系的男生知我喜看小说,送我一本《荆棘鸟》,翻开扉页有一个称谓:“敏......."以及类似表白的一段话,因为那段话,我在那男生面前消失的无影无踪,那书我至今也未曾翻看。


这是我第一次因为厌烦一件事情而厌烦接受阅看一本书,后来再看《》《呼啸山庄》 ,有时逃课去学校图书馆泡上一天,别人去那里是为了学习考研升级,我则是去看一些和学习无关的书本,曾经在图书馆看那本《雾都孤儿》时,在书里加了一个小纸条:“我不知道你是谁?会几时看到这本书和这个字条,若看到,请到图书馆前面假山约见。”


当然,我没有见到看到这个字条的人,那时,我只是希望那书里的某一段文字,是为我而写。幻想而已。

大学毕业后,我被推搡着奔入社会,书看的越来越少,心情越来越浮躁,静下心来捧读一本自己心爱的书本,变为奢侈。

06

我曾幻想,我要拿我自己的劳动所得,布置一个属于我自己的看书空间,有花、有草、一个藤编的圆桌和轻慢的音乐,在吊挂的藤椅里,我蜷缩着捧读一本小说,那应该是汪涵的《有味》,或者蔡崇达的《皮囊》。


喜欢汪涵是在很多年前开始,他的《越策越开心》《天天向上》,在荧光屏上,喜欢他的沉稳、睿智、他卓越的主持风格,因为他的博览群书自然而然挥洒出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度,他是那般洒脱自若。


一直想观摩一下汪涵自己的图书馆,他爱书,善于读书,他可以在书的世界里进出自由,他读书爱书的那份心境对现今浮躁在物质世界里的我们来讲,是那般难能可贵。




所以,他是《有味》的,他可以把有味的生活魔术般变成文字,为我这愚笨之人充满智慧之光电,读他的《有味》,有怀旧的味道,有人说他是“孤独的行者,清醒的智者”,也有人说他是“鬼才”,这当然非他莫属了,你看他说:


愿结草庐在山巅,闲云与我各半间,梅香竹影为常客,月下敲门是神仙,朝饮松露参禅意,暮食灵草看夕烟,野泉枯枝煮新绿,枕石待鹤自悠然。


看到这些,我找不到更好的辞藻去形容他,他集天下智慧与一身,带你品赏古玩珍奇,虫啾鸟鸣,清风明月与江河山岳,让人觉得这世间,活着,有味。


你只能去感受,若不是自己亲身去经历、体会、静心拜读,很难有他那样的境界,他的《有味》,对我影响极深,令我重新拾起读书的兴趣。


读完《有味》,去嗅找和自己脾性相干的书籍,偶然间翻到《皮囊》,作者蔡崇达,又有名黑狗达。




因为对文章的喜爱,迫不及待的百度一切有关他的信息,感觉,自己懂书里的那个黑狗达却也不懂,好像他要刻意忘却生活给予他的伤痛,却又潜意识记起,看他写母亲、写父亲,忍不住落泪,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蔡崇达说:各种人心都是风景,各种境遇都是体验,接受负责,保持简单好奇的初心,把生活过的纯粹且丰富,就是美好的人生。


看完他这样说,我想,他应超脱了人生八苦得自在了吧?却也不然,从他细腻的文字描述里来看,他对生活那般热爱。


要知道,爱的另一端就是恨了,人生就是如此,平衡点延伸到两边就是爱和恨的极端,把握好了堪称完美,把握不好,你就要配合上苍这个导演演绎爱恨离别这部戏。


无论担任什么角色,在未知的结果里演绎好自己应有的本分,即便上苍的审判有失公道,但他对普度众生唯一公道的地方就是死亡,人都会奔去那个地方,或长或短或乐或憾,不要惧怕,只要维护保养好洁尚的魂魄,何惧脱离这累赘的皮囊?


看开看破,得自在。我依旧在这个追求物质生活的环境里寻一方良药,它可医疗我贫瘠的精神世界,唤我这迷途羔羊。那应是沉心杂读去尘心,填满我这用空虚围做的精神之粮仓。


作者简介:果妈,富兰克林读书俱乐部专栏作者,80后,有13年工作经验,从事企业质量管理,担任过质量部门主管、经理职位。挂职国家认证认可协会质量体系审核员,目前闲职在家。梦时醒着,醒时如梦,保持自我的三分清醒三分醉,笑对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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