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满屏正能量的社会,却扶不起一个老人!
近日,郑州发生了一起小孩儿扶老人的事,在孩子扶起老人以后,却被老人给讹诈了。
在郑州的一个路口,一名老人骑车不小心摔倒在地,正好骑车路过的小王感觉应该帮助老人站起来,结果却被老人讹诈了5000块钱,让小王一家惹上了麻烦。
在事后的交警调查取证中,发现小王与这位老人没有任何路权冲突,老人属于自行摔倒。但是,摔倒的老人却认为小王有连带责任,必须向她赔偿。
小王当时扶起老人之后,便给家里人打了电话,小王的父亲也及时赶到了现场,认为好事儿要做到底,便把老人送进了医院。老人在就医的时候说自己没有带钱,和小王一块那个孩子的家长就先垫付了5000元就医费用,没曾想老人出院后却不认账了,说两个孩子的家长应该给她就医。
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小王的家长就问老人讨要5000块钱的垫付款,结果双方发生了争执,被摔倒的老人对责任认定书不认可,还要准备去法院打官司要求小王家赔偿。
经过电视台记者的多次做工作,摔倒的老人和她的女儿才很不情愿的把钱退回了部分。看来如果不是记者插手,这个钱一分也难讨要回来。
出现了这样讹诈的现象,我们不能仅靠记者来解决问题,记者是新闻部门儿的人,是负责调查曝光的,没有执法权 ,解决了这一次的讹诈问题并不一定能解决下一次。因此 ,我建议对见义勇为者讹诈必须入刑,让破坏社会道德底线的人接受法律的惩罚,只有这样才能威慑那些讹诈别人的人。
见义勇为被讹诈已经不是个例,在全国各地方都出现过,造成了现在的人对需要帮助的人不敢见义勇为挺身而出,生怕自己摊上事儿。如果我们的社会连一个摔倒的老人都没人敢扶,哪里还会有真正的正能量天天做宣传,都是些编排的假象。
有时候我们在大街上看到别人需要帮助,出于良知问题想伸手去帮一把,但是,现在见义勇为不但需要勇气,而且还需要智慧。如果视而不见自己的良知过不去,出手相助了搞不好亏大了,这样下去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麻木无情,再也没有人敢见义勇为了。
我在前几年在郑州的大街上也扶起过几次人,一位是喝酒中毒的男士,他在郑州花园路和伟五路交叉口没人管他,当我走到跟前看他的时候,他用微弱的声音说让我帮他。我赶快拿出手机先报了警,然后把他扶起来,郑州经八路分局的警察出警特别快,可能本来就在附近,两辆警车及时赶到。
我和警察商量一块儿把他送医院进行抢救,我把病人拉我车上和警车一块准备走的时候,男士的老婆赶到了,警察告诉她我是见义勇为。警察一看他老婆去了,就和我商量让我把男士送医院,他们就没有必要跟着了,如果有什么特殊事情去经八路分局找他们就行了。
到了省人民医院急救科,医院里的医生看似都很忙,没有人及时的出来接病人,我怕男士耽误了就诊,就背起他往里边儿跑,他老婆在后边儿拖着他的脚,送进急救室以后我就离开了。
过了两天,经八路分局给我打电话,说那个男士的老婆要找我,当时还把我吓了一跳,万一是纠缠事的就麻烦了。我问警察什么情况?警察说当天晚上我如果不把她老公及时送进医院,医生说再晚一会儿就麻大烦了,他老婆到分局要我的电话,想和我见面儿说声谢谢。而后我在郑州花园路刘庄和她老婆见了面儿,她还带了几箱奶,我也没有收她的礼品,聊了一会儿就让她把礼品带回去了。
我是一个见义勇为很有经验的人,我在这些年里的见义勇为多的能写一本书,也不知道哪有那么多事儿被我遇上,我只能说他们遇上我是他们的幸运 ,除了有一部分警察有记录,还有几个现在我都能找到他本人的。离现在最近的一次就是前年扶一个老人的事儿。
前年我和夫人(汴京彩虹)去棉纺路和桐柏路交叉口王府井办点事,由于这个地方离我家不算太远,我们两个回来的时候走路回去的。在我们路过桐柏路下穿陇海铁路隧道时,在隧道的北坡上有一个老太太在地上躺着,旁边有一个残疾人轮椅车,过往的行人和骑电车还真不少,桐柏路可是郑州西半城的主要道路,没有人敢扶她,一个认真看她的人都没有,纷纷绕着老太太过去。
我们距离老太太还有几十米的时候,我就把手机拿了出来,打开录音让汴京彩虹拿着。我还没有走到老太太跟前,老太太用颤抖的手指头向我示意,我看出来她是想让我帮她。我走到跟前故意的声音放大问老太太需要不需要我帮她站起来?(我是录音取证的,就要她一句话)老太太用微弱的声音说:“我不会讹你,帮我一下”。
我把老太太扶到轮椅上,并把她推上了坡,老太太说把她推到路边儿就行,并不停的说谢谢。她的那个轮椅还是比较先进的,我看她操作的还是挺熟练的,我们就走了。
我每一次经历这种事儿以后,心里就感觉不是味儿,我们的社会怎么会堕落到这种地步,一个活生生的人躺在川流不息的大街上,竟然没有人敢把她扶起来。我们都是同类人,满新都是正能量,在真正去做的时候一个人都找不到,这种现象就算是不言文明的动物同类中都找不到。
有时候遇到这种情况,不是没有人不想扶,而是怕扶不起来摊上事儿,到时候拿不出有效的证据,被稀里糊涂的判个责任就说不清了,如今连见义勇为伸张正义都需要先自证清白,这是个正常社会吗?
现在见义勇为被讹诈并不是个例,网上曝出来被冤的太多了,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讹诈者得不到严厉的惩罚,讹诈得逞就捡了便宜,失败了大不了把钱退回去,不受任何惩罚。因此,我认为,凡是因见义勇为进行讹诈的,按讹诈的数目加倍处罚,把处罚的钱奖励给见义勇为者,例如:讹诈1000元,事情澄清以后,不但要退还1000块钱,另加罚一千块钱奖励给见义勇为者本人,数目超过5000元者入刑,让讹诈付出代价!
其实,我们这个社会变得如此麻木,在我们成长中接受的教育就已经埋下了隐患,会上普遍存在这样一些话“俩人打架不怨一个”“各打50大板” “如果没有你的事儿,你为什么要管?”“看什么看?又不关你的事”……正因为这些扭曲的逻辑让人麻木了。慢慢儿的社会就流行了“无利不起早”“无责不管事,有责赶紧跑”“管那么多干嘛,有那个闲气力去挣个钱嘞”,把社会上的正义完全抹杀了!
以上这种情况,就是我们的现实生活,别看社会底线倒退的快,想要再恢复上去,可真不是短时间能完成的,讹诈、枉法、卖惨行骗、欠账不还、对讨薪者零容忍、师德医德、食品掺假、行贿受贿、礼金攀比……………………看看哪一项把这个社会搅不浑? 法治和道德都已经到了危险的地步!加速法治民主社会建设,才是让道德回归的最好办法!(关注和转发都是对作者的支持,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