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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和小偷在搏斗的过程中,围观的群众没有人管,是民众的麻木还是警民关系出了问题?


        我们在社会上有时候会见到警察抓小偷的场面,根据我们所遇到的情况,一般都是警察三两下就把小偷制服了。可是,当遇到小偷非法拘捕的时候,他们就会疯狂的反抗,在警察和小偷的搏斗过程中,有些凶残的小偷会动用凶器威胁警察的人身安全,在这种十分危急的情况下,围观的老百姓应该出手相助,帮助警察将小偷擒获,有效的保护警察的安全。   
       然而,在前天的广西,就出现了一幕警察在与街头的小偷搏斗的过程中,围观的群众都没有上前帮忙,大家都成了看客。
        视频被放到网上之后,引起了网络的热议,有的网民指责围观群众太冷漠,无视警察的安危,应该及时的帮助警察将小偷擒活;也有另一部分网民认为,如果群众在帮助警察抓捕小偷的时候,小偷突然出现了意外,帮助警察的群众负不负责任?
        不管网民怎么讲,在广西玉林街头出现的这次警察抓捕小偷,没有一个围观群众上前帮忙,都在旁边看两个人在搏斗。为什么会出现如此的情况?我今天客观评论一下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在哪里?只有找到了原因,才能够避免以后再出现类似的场面。 

        评论的开始,首先对视频中抓捕小偷的警察表示致敬,这名警察的英雄行为对得起他身上的警服,他不顾个人的安危,在保护人民财产时敢于英勇搏斗,应该给予表扬。在我的现实生活中认为,单独一名警察在生活中看到小偷也不完全每个人都去管,别说让有些人去抓捕一个偷盗的小偷,甚至有的接警都很不耐烦。
       我这人从不说谎话,我在城市中生活的这些年,遇到摔倒的老人和需要帮助的路人,还有那些因看病没有钱回家的农村人多了,没有几个人去帮助他们。如果有人帮助他们,不可能有那么多被我遇上,我就不相信路过的人没有穿便衣或者下班的警察。因此,我们这个社会的情况,人都有袖手旁观的时候,警察也有,老百姓也有,这种情况也不是一篇文章就能说清楚的,这是社会存在的一个问题。
       我在最近的十年中共报过7次警,分别是:(1)一男两女乘客破坏我的车,我多次报警,警察说在路上走着,1.3km,三个小时都没走到,而且是早上5点左右,路上不堵车,我最终也没有等到他们赶过去。最后我选择了通过公安督察和纪委维护权利,后来听公安督察说他们写了检查。这一次等于报警失败。再后来,这个派出所被一位张先生在网上爆料,他去报警的时候警察都在玩手机,那一次又上了新闻被上级调查。 
      (2)见义勇为报警,跑夜班出租下半夜路边睡觉时,听到花园路与一交叉口有剧烈的响声,我是第一个赶到现场救人,当时肇事车辆已经逃逸,我看到被撞的一男一女全部死亡,随后报警,三天后肇事车辆归案。这次是意外帮助别人报警。

       (3)跑夜班出租拉了个长途去洛阳,遇上了漫天大雾,能见度不到5m,在洛阳机场路和高速公路出口交叉处选择了报警,洛阳警方如神兵天降一样,没多长时间就找到了我。他们用警车开路把我带到机场路上的加气站,然后把我的乘客用警车送进了洛阳市中心,并让乘客把钱全部付清。
       我可以肯定的说,如果有人因为违法拒捕,与帮助过我的那几名洛阳警察搏斗,我就豁出去也要保护洛阳的警察,因为我们之间有着警民之间的鱼水之情,共同抓捕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人民生命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这一次报警是最满意。
      (4)凌晨两点,京广路南三环拉一乘客去科学大道西四环,拒付车费,反而威胁要车费就把车砸掉。我本来完全有能力把他制服,但是,我怕到时候警察把我们的事按斗殴处理,考虑后选择报警。第一次接警的人说没时间去;第二次接警的人说再等两个多小时有可能会去。还劝我去石南路派出所立案,我后来气的没有一点办法,就去了石南路派出所。
       那个不法之徒还曾用我的手机中途给一个女人打过电话,我把这些在立案的时候都说的很明白。手机都是实名制,只要警察一调就知道他是谁?结果,在我反复打电话催他们办案的情况下,一晃过去快十年了,也没有给我回个信儿。这一次,让不法之徒得逞,出乎了我的意料。
      (5)见义勇为报警,路上遇到一男子突发病,在花园路纬五路路口没人管,我怕讹诈选择了边报警边救人,经八路分局的人及时赶到,证明我是好心帮人,我把病人送到了省人民医院急救,我记得非常清楚是我把人背进去急救室的。分局有详细出警记录,男子家属后来也找我当面致谢。这一次算是警民的一次很好合作。
       (6)见义勇为救一位准备夜间跳桥轻生姑娘,为了保护女孩隐私,家属在外地委托我送往新乡市北环小x庄。救人救到底,凌晨两点赶到新乡却很尴尬,去接人的两个小伙子说我多管闲事,处于对女孩儿的安全考虑,我把女孩儿交给了新乡牧野区110警察,两名出警的警察向我承诺会把事情处理好,让我放心返程,并向我行礼致敬,感谢我救助了他们当地人。这一次也是警民之间的完美合作。
       (7)卖了出租车买了辆吊车,一天夜晚吊车去一个工地刚停下来,还没有看场子,有七八名黑衣人说我是帮助别人非法搞建筑,没有出具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吊车扣掉。随后我选择报警,通过五十多次的报警,没有人去出警,我无奈之下通过省市纪委和市政府来解决这件事,在我见到他们的政法书记进行严厉指责的情况下,随后我也接受了媒体的采访,第三天吊车不明不白的又放了。
       我本来想通过法律程序追究责任,后来通过警方的反复和我沟通,说那些人是地方基层的人,我只能接受这样一个结果。这件事2014年9月份当地新闻有报道。  
       通过我经历的这些事情,我个人认为,警民之间必须要建立在互助上,在老百姓需要警方保护的时候,警方要积极的出警处理,让老百姓感受到警察就是我们老百姓捍卫合法权益盾牌,决不允许不法之徒对老百姓合法权益侵害。在警察需要老百姓帮助合作维护社会治安的时候,老百姓也应该伸出援手将不法之徒控制。今天你保护了我,明天我来保护你,这才是和谐共处的警民关系。 
       从今天看到的这段视频上,其实已经真正暴露了警民之间出现了问题,像视频中敢于像小偷出手的警察,在我们的社会中绝对是值得尊敬的警察。像这样对人民财产负责任的警察,周围的群众应该冲上去将小偷制服。那么多围观的人,随便都可以把小偷制服,同时也能排除这名警察受伤的危险。
        有时候我们也不能完全强调围观的人必须要出手相助,毕竟我们确实也把握不住见义勇为的尺度,尤其是在搏斗时,出手过轻会招致自身受害,出手过重,一招致胜最大尺度是多少?小偷受到了严重打击之后法院会怎样判?这些都是需要考量的问题。
        因此,我认为,在我们共建警民和谐的同时,司法机关也应该对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扩大界限,如果这些正义的行为得不到松绑,不法之徒将会越来越猖獗,这些都值得我们去用心的深思!另外 ,警方也应该通过这件事,认真的总结经验,在以后处警的时候更加努力,维护好人民警察在老百姓心目中的金色盾牌形象。
       读者老师和警察朋友们,你们对这件事有何看法?不妨为了我们社会的进步,多探讨探讨,找出原因,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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