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公安局长被抓起来了,要不要几个月前被他抓的律师替他辩护一下?
11月16 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盘锦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海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按申海青的职务,它的被抓并不会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而这位被抓前的正能量局长,在今年7月底就是那个网络上热议跨省抓捕媒体人律师的局长。利用自己的职权到外省抓人,最后被抓的律师经过调查也没有任何违法的事实,检方和法院也不予立案,在把这位律师监视居住一段时间后,无罪释放了。
不知道读者朋友是否还记得,在今年7月31日,广东省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筱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辽宁省盘锦市警方带走。
据周筱赟律师的一名亲属称,在7月31日晚上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盘锦的警察。对方告诉她,周筱赟已被指定监视居住,要她通知房东并处理好周的个人物品。第二天,盘锦警方微信给周的家属发了一份指定监视居住的通知书,是盘锦市公安局下属分局下发的。
在今年8月5日,盘锦市公安局微博账号也发布消息称:近日,盘锦公安机关在办理滕某荣涉恶犯罪集团案件中,发现滕某荣之子滕某寒与律师聂某、周某赟共同策划,由聂某提供素材、滕某寒提供报酬给周某赟,由周某赟在境内外互联网上发布散播编造的虚假信息,三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违法违纪的申海青,前一段儿还给别人讲法制、讲道德、讲廉政,没想到自己是个大坏蛋,这两天不会再装廉洁了,可能在审讯室里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悔恨当初。
另外,还要说一下,当时盘锦公安局去抓人的时候,被带走的律师鞋都不让人家换,穿着拖鞋带走的,好像还十万火急。那名律师被带走后,引发法律界广泛关注,都认为没有确凿这样抓人是不对的。随后多位律师公开表示声援,要让盘锦公安局给一个抓人的说法。
周筱赟被盘锦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跨省抓捕到盘锦监视居住时间长达两个月。盘锦市公安局还成立了专案组,在后来的反复调查中,也没有发现被抓律师有实质性的违法犯罪行为,后来在舆论的压力下,把被抓的律师无罪释放了。看看这个申海青局长都干些什么事?自己到底懂点法律不懂。
我非常相信辽宁省纪委监委调查公安局局长申海青肯定拿足了证据,在过去各地纪委监委对一些官员展开调查时,一次都没有失手,成功率100%。纪委监委可不会像有的官员那样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调查,相信辽宁省纪委监委很快就会通告调查结果。
到时候辽宁省纪委监委的调查结果出来之后,能够确认这位申局长有违法犯罪事实,被无罪释放的周律师可以去无偿法律援助一下,让他知道遵守宪法的重要性,好好反省一下再过去自己不依法办事的后果。
没有确凿的违法犯罪证据带走守法公民,是违背宪法赋予公民权利的,而且对公民的身心健康非常不利,我以前被带走谈话的时候吓得腿都软了,有这方面的感受。
我记得那一次我们两口子是在路上被省厅便衣截住的,刚开始我就不知道为什么。在分局办公室里,厅里的人在和我谈话的时候说,老于你惹大事了,北京要来两个刑事专家和你谈话。我听后吓得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站不起来了,赶快问什么事?领导说那一段和我吃过饭的律师都被控制了,希望我配合上边来人的调查。
后来听去的官员说,是7月9日抓捕律师的事,他们的家属到我们那里和我见过面。我一听,这能算多大的事,我一个都不认识她们。反过来说,就算那些律师犯了罪,家属也不违法呀,她们又不是犯罪在逃。
最后在分局办公室里教育我两天两夜,虽然说吃了几顿分局的工作餐,可耽误我吊车干两天活。那个时候吊车一个台班1500元,两天损失了几千块,要不是公安局的人表示同情我,我们家汴京彩虹那两天也会被带走。局里派去的官员说我老婆是个农家妇女,字都不认识,这样才算结束。想起来这种事,我事后感觉后怕,要是遇上申海青那样的糊涂官,非把我办成冤案不可。
现在我想起来利用权力乱抓人的官员,都盼着纪委监委查他们,让他们也尝尝不守法的严重后果。这一次申局长被调查,也可以起到警示的作用,让那些不遵守法规的人有所收敛,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回到正确的法治轨道上来,依照我国宪法从事本职工作,别等纪委监委找到办公室了才知道后悔,一切晚矣!
我对那位周律师不了解,还是因为他被抓走的时候听说的,既然他是被无罪释放了,而抓他的人现在却被抓了。那位周律师知道这个事情之后,可以去给申局长提供法律辩护,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多付出一点,让申局长也能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律判决。
别说叶檀被罚16万,就是把她抓起来,照样有些人离不开她,现实情况就是这样!
本来是想让播正能量的,结果玩砸了,直播夜查酒驾节目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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