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对“女子铁链锁脖”事件连续玩翻车,以为网民都是傻子吗?
丰县对“女子铁链锁脖”事件连续玩翻车,以为网民都是傻子吗?
近日,有网友拍摄视频显示,江苏徐州丰县欢口镇一位八个孩子的母亲吃冷饭睡破屋,网友怀疑她遭到家暴,还有网友担心她是被拐卖来的。在网络博主拍摄的视频中,该女子脖子上还锁着铁链。
看到这个视频之后,就发现这件事不是那么简单,在其他平台评论中,绝大多数网民都是只提到了爱心送温暖,捐这捐那的,我看到没有人说到正题上,表示非常吃惊。我就在当天夜里发文《精神失常女子被铁链拴住生八个孩子,疑点太多!》,指出问题出在哪方面。
根据我们的社会常识进行分析,要么这是一个拐卖妇女案,要么涉及到多部门有违法违规办证行为,才造成了这个悲剧。这个事至少能涉及到董某民是有罪的,民政与派出所办证程序也是违规的。
董发的视频寻找女子的父母,也有可能不是董自己想起来的。一般普通老百姓想不起来用这种方式做掩饰,这是想把大事化小,有想摆脱自己责任的人,想通过“寻找女子父母”视频巧妙的绕到正能量上去。
针对事实摆面前的问题地方上还遮遮掩掩,最后必然会翻车。不是每一个网民一看通报“合法婚姻,不存在拐卖行为”就认了。通报本身就存在很多疑点,只是有些人不去思考而已!
第一次通报:丰县县委宣传部也发布网传视频情况的声明,丰县县委县政府称,座位被铁链锁住的女子叫杨某侠,1998年八月,与丰县欢口镇董某民领证结婚,不存在拐卖行为。家人和邻居反映,杨某侠经常无故殴打孩子和老人,医疗机构诊断她有精神疾病,目前已对其进行救治,并对其家庭开展进一步救助。
第二次通报:1月30日,丰县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杨某侠(此姓名为董某民所取)于1998年6月在欢口镇与山东鱼台县交界处流浪乞讨时,被董某民的父亲董某更(已故)收留,此后就与董某民生活在一起。生活中发现,杨某侠有智障表现,但生活尚能自理。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镇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未对其身份信息进行严格核实。
第三次通报终于算是入路了:联合调查组表示,将对相关情况深入调查,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下方的黑字是我看到视频后提出的质疑,当天夜里写的文章内容:
……即便是当地官方给出了最初的说法,我依然对这个女子的身世表示质疑。我们都去民政办过登记手续,办登记手续是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的,没有这两项是办不出来的。既然杨某侠董某民是在1998年8月合法领证结婚,按照民政局的办理结婚证程序,登记的杨某侠祖籍是哪里?她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是否提供有身份证和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如果说没有,民政部门是怎么给他们办理结婚手续的?另外,当地派出所在给杨某侠落户的时候,又是依据的什么证明?
无论从哪方面来考虑,只要民政和地方派出所拿不出来当时落户的证据,这个杨某侠的身份都是存疑的。地方政府也说了,不存在拐卖妇女行为,请该地方政府把杨某侠刚去欢口镇的情况作以说明,如果说不出来,就先不要果断的回应“不存在拐卖妇女行为”,等调查清楚了再下结论也不迟。
我们老百姓都经历过登记结婚落户口这些程序,户籍管理制度本来就很严格,如果没有证明她的来路,就是违规落户操作,杨某侠就拿不到与董某民的结婚证,杨某侠至今应该还是一个黑户。
办理结婚证的材料:结婚登记需要自己带到民政局的材料有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两人合照.
结婚上户口需要证件
1、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到迁入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明;
2、上述材料+准迁证明,到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上述材料加户口迁移证,到迁入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还有一个重要的疑点,杨某侠这个名字是被“捡”时的名字还是后来又另起的?假如她当初能够说出自己的名字,就证明她当时的精神状况是正常的,一个精神状况正常的人不存在被别人“捡”走,只有被强迫“捡”走。
再提出质疑,假如杨某侠被“捡”时是一个精神病患者,民政部门是不能给他们办理结婚证手续的。我国对精神病患者的结婚程序要求的很严格,精神病人虽然可以登记结婚,但是,要满足结婚登记所要求的条件,精神病患者必须已经痊愈,病人能够适应正常人的生活和恢复常人的学习和工作,应验期为一年内没有复发。在满足这些条件后,才能给予办理结婚证。还有一点要注意到,精神病患者是否痊愈,也不是凭嘴说的,要有精神科医生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这样一来,杨某侠在办结婚证的时候,按正常情况下又增加了难度。
在警方还没有出来调查结果之前,我们不能肯定杨某侠就是被拐卖的,但她的来路至今没有人能够说明白。在这种都未知的情况下,唯有深度调查才能查清真相,当地政府所说的“不存在拐卖行为”为时过早!
在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证明的时候,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精神病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不能在工作人员正常的问话下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这种情况下,民政部门是不能办理结婚手续的。如果董某民和杨某侠确有合法的登记手续,办理该手续的民政部门在这件事中就摊上事了。反过来说,如果两个人没有合法登记手续,董与民和杨某侠发生关系生娃就涉嫌强奸。因为杨某侠有精神病,没有能力从事个人的民事行为。从当地官方发出的通告来看,两个人看似还真有结婚证,就看办结婚证的民政部门怎么给出解释了?
另一个疑点,杨某侠身上的铁链子是什么时候拴上的?是刚“捡”回来时,因防止她逃跑时栓的,还是有了精神病才栓的?被栓的时间也是还原杨某侠被“捡”时精神状况的推理依据。总之,在杨某侠身上到处都存在着疑点,能把这些一一解惑,就必然有人为这件事承担责任。
这个事件我第一时间写出来求社会对这件事关注,指出这件事的疑点在哪里,先初未能引起共鸣,让我显得也无能为力。我写的时候真的怕那几个关于这件事的正能量视频把人给带偏了,主要问题不在女子吃啥穿啥,是如何造成的这个悲剧?
这件事为什么第二次公告发出来之后引起了社会关注度强了?主要原因还是当地官方两次的通报出现了反差,很多写手就像白岩松一样看清楚了风向,开始振振有词了。我们这个社会很多问题都是出在这方面,率先站出来提出质疑的人很少,也不会被大家认可,即便有像我这样直接找出问题的人,大家也不敢转,害怕。越是这样下去,离真相就会越远,也正好是那些想掩盖事实的人所想要的结果。
没有客观法理和常识的质疑,很多问题都难讨回真相,因此我们对一些不符合逻辑的事情,要主动提出质疑,也只有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引起高度的重视。如果不是有人先对这件事提出与地方首次通报不同的看法,可能就不会有第二次通报了,更不会有第三次的深入调查。
丰县地方上刚开始对这件事处理的就不好,先发布第一个通告往下压舆论,但通告中存在着法治观念的欠缺,不懂法律的网民很难看出问题。一个精神病患者连续生了八个孩子,懂点法律的人一看就知道里面有问题,因为无论是有没有结婚证,女子在自己没有民事行为的情况下,就算她老公也不能和他有性关系生孩子,这才是真正问题的首先突破点。
女子连自己的家都不知道,其他所有人都不知道她的身份来路,竟然民政局给他们办结婚证,这个程序中不违规造假是做不到的。在女子落户的时候,派出所也有责任,我国的户籍制很严格,如果派出所遵章办事,这个女子就结不成婚,应该被送到精神病医院治疗,甚至于早就医好找到自己的家了。派出所也没有做到这些,竟然能顺利落户,不违规操作这个程序是走不下去的。
丰县官方刚开始一直都想隐瞒,因为这件事涉及到很多公职人员的责任,瞒不住都要受到追责,他们就把劲儿用在了逆向操作。结果,连续翻车。我春节那篇拜年文章中就提到过,谎言在事实面前是不堪一击的,随时都会玩翻车,说谎的人经不起三问,必然露馅。丰县这一次过瘾了,本来没有这么复杂,自己把戏演砸了。
这件事现在还没有出最终的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希望网友朋友继续对此关注,直至违法违规的人受到法律的惩罚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