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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文 | 巴刻:基督徒能明白神的话

2017-04-10 生命之光读书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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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古德恩在他的《系统神学》中这样定义圣经的清晰性,他说:“圣经的清晰性是指,圣经在其写作上,能使所有愿意阅读它以寻求神的帮助,且愿意顺从它的人,都能够明白它的教训。”《威斯敏斯特信条》也提到圣经的这个特点,“圣经中所记各事本身并不都是一样明显,对各人也不都是一样清楚;然而为得救所必须知道、相信并遵行的事,在圣经此处或彼处已明载而详论,以致不仅有学识的,而且无学识的,只要正当使用通常的蒙恩之道,便都可以有充分的理解(彼后3:16;诗119:105,130)”。

基督徒能明白圣经,一方面圣灵的光照赐我们属灵的悟性来明白圣经的话,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留心,殷勤,以预备、祷告的态度来学习圣经的话,用信心和爱心领受而存在心里,又在日常生活中实行出来”。这一期选了巴刻的两篇相关主题的短文合并在一起,和大家分享。



基督徒能明白神的话

作者:巴刻


“求你赐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诗119:34)


所有的基督徒都有权利与责任从教会的信仰传统里,有所学习,同时也有权利与责任为自己诠释圣经。罗马天主教会则怀疑这点,他们宣称个人容易误解圣经,这是真的,但是若能谨守遵行下面的规则,必会帮助我们防备那种错误的产生。
 
圣经里的每一卷书都是人写成的;虽然我们当永远 46 32079 46 14940 0 0 3705 0 0:00:08 0:00:04 0:00:04 3706尊之为神的话,可是解释它时,仍须从它人为的因素着手。因此之故,寓意式的解经,而忽视了作者其人所要表达的意思,绝非合宜。
 
没有一卷经书是用密码写的,而都是用所要寄语的读者所能明白的方法写成,即便是基本上使用象征文字书写的书卷亦然:如但以理书、撒迦利亚书和启示录。纵使其细节或许雾迷不清,这些书卷的主题总是清楚的。

所以当我们明了了圣经所使用的字汇、历史背景和作者与读者的文化传统时,要想掌握住它所传递的思想,我们大概已可上道了。

不过,属灵的领悟——即认出神的真实性、他与人类交涉的法则、他现今的旨意以及人今时与将来和他的关系等——并不会立即由经文临到我们,除非等到帕子由我们心里挪去,在我们体会到作者自己对神的认识,讨神喜悦之心,及尊崇神的热切(林后3:16;林前2:14)后,方能领悟。

我们需要祷告,求神的灵能在我们里面产生这种热情,并在经文里面向我们显示神(见诗119:18-19,26-27,33-34,73,125,144,169;弗1:17-19;3:16-19)。
 
每一卷书在神恩典启示的进程里,都占有一席之位。这进程起于伊甸园,而在耶稣基督、五旬节和使徒们的新约启示上,达到高潮。读经时,当将该席位牢记在心。举例来说吧,诗篇虽是每一个时代敬虔心灵的模范,但也很实际地藉着祷告与赞美表达了世间典型的实体(如地上的君王、国度、健康、财富、战争、长寿等),这些实体勾绘出在基督纪元以前的蒙恩生活情形。

每一卷书都是从同一位神的思想里出来的,所以,圣经六十六卷书的教训可以彼此互补,而且观念一致。假如我们看不见这一点,错在我们,而不在圣经。经文的确不会相互矛盾;不但如此,一段经文往往可用来解释另一段经文。这种以经解经的健全原则,有时候叫做经文的类比,或称为信仰的类比。

每一卷书都展现出有关神、有关人性、敬虔与不敬虔的不变真理;这些真理都可应用到某些特定的情境中,也因着这些情境的说明,使得真理益发阐明;个人或团体都可在其中看到自己的影子。释经的最后一个阶段是将这些真理,再应用到我们自己的生活处境上;这正是察验出神在圣经里此刻对我们说些什么的方法。这类可应用的例子有:约西亚领会了神对犹大国没有遵守他的律法而发的忿怒(王下22:8-13);耶稣针对创世记二章24节(太19:4-6)所作的诠释;以及保罗使用创世记十五章6节和诗篇三十二篇l至2节以显明因信称义的实在(罗4:1-8)。
 
凡是不能有把握地由经文里读出来的意思——也就是说,凡是不能很显明且一点也不含糊地证明这是一位、甚或多位圣经作者所要表明之意思的看法——就不能读入或硬加在经文之上
 
信徒理当谨慎地以祷告的心遵守这些规则,这是每一个“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之基督徒的标志(提后2:15)。

光照——圣灵赐予我们属灵的悟性

作者:巴刻


“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

   
基督徒蒙召得以认识有关神的事,这种知识不只是形式上熟悉圣经的词汇,和基督教的思想而已;乃是明白圣经所见证的三一神的实存,与他诸般作为之间的关系。这样的认识对一般人来说,绝非自然有的,尽管他们可能熟悉基督教的思想(这种人像林前2:14里的“属血气的人”一样,不能领受基督徒告诉他的事;或像耶稣在太15:14里所严责的瞎子领瞎子者;又或像在大马色的路上,尚未被基督遇见之前的保罗)。

只有圣灵——这位神深奥事的参透者(林前2:10) ——才能在我们那因罪变昏暗的心思、心灵里,促成这样的认识。这是为什么圣经称之为“属灵的悟性”(“属灵的”意思是指“圣灵所赐予的”,西1:9;另参路24:25;约壹5:20)。那些接受纯正话语的人是“从那圣者受了恩膏,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事”或作“真理”;约壹2:20)。
     
圣灵这种分赐知识的工作,我们称之为“光照”或“照明”,这不是指给予什么新的启示,而是圣灵作工,使我们能掌握、爱慕在我们眼前那些教师和作者所解释的圣经启示。

在我们心思和道德系统里的罪,将我们的心思和意志都遮盖住了,以致我们抓不住、甚至抵挡圣经的力量。对我们而言,神显得遥远到犹如不实在似的,我们在神的真理跟前,是钝拙、无动于衷的。

然而圣灵开启了我们的心思,并且调整了我们的心灵,使我们能明白属灵的事(弗 1:17-18;3:18-19;林后3:14-16;4:6)。正如圣灵曾藉着灵感,将圣经的真理供应给我们,现在他藉着光照,将这真理解释给我们。如此说来,所谓光照乃是将神所启示的真理应用到我们心里,使我们能抓住圣经经文所揭示的,并变成为自己所经历的实际。
   
光照是圣灵对基督徒一生之久的职事,在我们归正之前就已经开始了的,使我们能渐渐地把握住关乎耶稣的真理,并渐渐地感受到这真理在衡量我们、暴露我们。

耶稣说圣灵要世人为罪自责,因为他们不信耶稣;又为耶稣在父神的右边这事实自责(因这证明了天父欢迎他回到天上);也为自己今日与将来要受审判的事实而自责(约 16:8-11)。这种三重的自责乃是神所用的方法,使那些先前贪爱罪中之乐、对神圣救主毫不在乎的人,能对罪恶觉得厌恶,而看基督为可宝贵的。
  
要从圣灵光照的职事中获得完全的益处,只有藉着严谨的读经,认真的祷告,并确实地顺服我们已经蒙开启而了解的真理。这和路德的格言相呼应,他说有三件事可铸造出一位神学家:祷告(oratio)、默想(meditatio,指在神的同在中思想经文),和试炼(tentatio,指在遭遇压力要我们不顾圣经所说的话时,为了持守圣经原则所面临的挣扎)。


来源:本文摘自巴刻《简明神学》,更新传道会,19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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