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光荣的你 |全区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启动,转给身边有需要的TA!
曾经
他们凭着一腔热血穿上军装
从此毫无怨言捍卫祖国和人民的尊严和幸福
后来
他们脱下军装
却依然牢记军人的使命
现在
他们拥有一个共同而又响亮的名字
——退役军人
近日
记者从区民政局和区人社局获悉
我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面启动
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采集对象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残疾军人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主要信息,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项信息,全面反映各类对象的综合情况。
申报时需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6.立功受奖证件,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此次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10日,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采集时间将根据情况进行通知。届时,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设立的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
总 编:彭 平 丨 值班副总编:潘学超
责任编辑:陈江容 丨编 辑:杨顺兵
记 者:张再行 丨 校 对:李柏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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