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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禁放、禁放、禁放……武隆城区烟花爆竹全面禁放!

武隆日报 2019-04-06

常言道

“过了腊八就是年”

随着春节的脚步一天天的逼近

大街小巷过年的氛围也越来越浓~


一提到过年

小伙伴们是不是立马就想到

家人们在一起看烟花、放鞭炮的场景?

但是,问题来啦

近日,我区发布了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

规定今年城区将由“限放”改为“禁放”

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起来看看

武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实施时间——2019年2月1日起


东:大木桥东桥头至乌江三桥、火车站一线;

南:职教中心至供电公司、武隆中学初中部一线;

西:区实验小学凤溪校区至长途河桥、乌江二桥一线;

北:武装部后侧廉租房至川悦驾校、看守所一线。

具体区域如下:

大木桥东桥头(不含隆城公墓)—殡仪馆—第二实验小学—职教中心—气象局—白笋溪鱼池—供电公司—区委及后侧居民区—博爱精神病医院—凤山公园—武隆中学初中部校区—原武隆县看守所—区实验小学凤溪校区—长途河大桥—乌江二桥—武装部后侧廉租房—检察院小区—财政局小区—烟草公司小区—龙山公园—川悦驾校—柏杨村南溪沟组居民集居区—看守所—自来水厂—G65包茂高速武隆收费站—火车站—乌江三桥—大木桥东桥头以内城区区域(以上区域含本地址)。


还有以下区域和场所也禁放


燃区内的烟花爆竹



特别注意

1.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禁止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

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3.严禁销售、储存、携带、燃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烟花爆竹。

4.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者成年人看护。

最后

小编温馨提醒大家

烟花虽美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伙伴们燃放烟花爆竹时

一定要自觉遵守规定

注意安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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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编:彭  平 丨  值班副总编:潘学超

 责任编辑:陈江容 丨编  辑:唐 敏 

记 者:代君君丨 校  对:湛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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