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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城乡规划和重点项目规划区内乱搭乱建违法建设的通告

2017-02-23 HC韩城事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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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禁止在城乡规划和重点项目规划区内乱搭乱建违法建设的

通   告 

    

为了切实维护我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和全市确定的重点项目规划区内建设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韩城市城市规划区及镇规划区、重点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彩钢、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


   二、在韩城市城乡规划区内所有建筑物的楼顶未经批准不得改建、扩建。


   三、在韩城市城市规划区及镇规划区、重点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违法搭建的彩钢、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将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并处罚款等措施。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通告规定,对阻碍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妨害公务及组织、煽动、暴力抗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举报,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六、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2月13日  


     举报电话:

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165230

金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270015

西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329997

芝川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412112

龙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115655

板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296667  

芝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455789           

桑树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137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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