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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网友中招:买到假的了!认准这些骗子→

木棉雅韵 2023-11-29
今年以来
各大演唱会频繁在广州举行
大家在演出结束后有没有见到过
售卖签名专辑的人员?

广州的朱先生
就遇上了这样的摊位

200元的林俊杰亲笔签名专辑
播出来一片空白


9月8日,林俊杰“JJ20”世界巡回演唱会广州站在天河体育中心举行。散场时,朱先生看见观众席旁边有售卖摊位,戴着工作证的销售人员正在叫卖“林俊杰亲笔签名专辑,200元一套,先到先得,现金优先。”

正对演唱会“上头”的朱先生不疑有他,“抢”到了一套偶像的签名专辑和照片。 直到回家用电脑读取专辑碟片,碟片内容一片空白,他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其实林俊杰哪有发过这个封面的专辑?”朱先生对苦笑道,“可当时气氛都烘托到那了,而且又是在内场的观众席边上摆摊,根本没想过会是假的。” 


朱先生在演唱会内场买到的“林俊杰亲笔签名专辑”


据报道
朱先生的遭遇并非单一事件
深圳也有不少网友遇到类似情况


尽管“官方人员”所处地域不同
但使用的手法竟能做到“全国统一”
这样的套路屡试不爽

认准这些骗子——
佩戴“专售证”
穿着“志愿者”红马甲


9月2日晚约10点40分
广州某演唱会正在散场
在观众散场的必经通道里
记者看见了一摊位
售卖者为一男一女
除了佩戴“专售证”
还穿着写有“志愿者”的红色马甲


记者继续向场馆外移动,发现道路两旁还摆放有更多的售卖摊位。目之所及,至少有5个摊位,销售者至少有10人。


演唱会过后
记者向该次演唱会主办方工作人员求证
对方惊讶地表示
不知道演唱会当晚有这样的事发生
并指出这些摊位“是骗人的”

买到假专辑
如何维权?


那么,购买了假签名专辑的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卖家可能会承担何种责任? 




针对这一问题,炜衡律师事务所文创煋团队张律师分析,关于销售假签名专辑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因购买假冒产品而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其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该产品是假冒产品的除外。”


因此,如果消费者能够证明其购买的签名专辑是假冒的,并且造成了经济损失或者其他损害,可以向卖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同时,卖家可能还涉嫌侵犯肖像权、著作权。 


关于销售假冒产品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劫、抢夺而来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标志的商品,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如果卖家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伪造的签名专辑,并且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数额或者情节标准,那么卖家就可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售卖地点通常在场内或是场馆外围主办方、艺人方、场馆方对此负有相应的责任吗?



炜衡律师事务所文创煋团队关雪指出,主办方、艺人方、场馆方作为演出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应当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和管理义务,防止假货出现在演出场所。如果主办方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他们将存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风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因组织或者参与文化、体育等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的,组织者或者参与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组织者或者参与者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或者损害是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因提供场所造成他人损害的,场所提供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场所提供人应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避免他人的权益遭受损害,同时也可以降低自身的法律风险。
再次提醒:
演唱会、音乐节开唱不断
大家在酣畅追星的同时
也要注意保持理智
提升辨别能力
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来源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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