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四川成都一幼童遭恶犬撕咬,伤情严重,引发关注。(新闻回顾:黑狗主人已到案!2岁女童遭烈犬持续撕咬,医生:全身20多处伤,不忍直视......)10月17日,四川乐山又有网友爆料:近期曾有一未拴绳大狗在大街上追着扑咬2名幼童。视频发布者称,咬人恶犬之后被围观群众和物业人员赶跑。
据该网友发布视频,两个大人带着两个小孩从一个小区门口经过,在小孩蹦跳离开之际,一条未拴绳的狗突然蹿出,一直往小孩身上扑。大人试图恐吓,并抱着小孩不停躲闪,该狗疑咬住小孩腿部位置一直未松口。随后其他路人上前帮忙,物业人员也赶来持铁锹将狗赶跑。狗绕了一圈又冲回小区门口站着的人群中,后被物业再次赶远。
10月17日下午,记者从事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处获悉,事发时间为前天晚上,“我们这边反映是没有说咬到人”,但其间小孩疑因膝盖磕到有受伤。四川夹江县公安局一工作人员称,狗是没有人管的,正在处理。漹城派出所一工作人员称,此事已处理,女孩裤子被咬破但未受伤。“是一只很大的狗。我们猜测是野狗,因为这么大的狗肯定是有人跟着的嘛。但也没人跟着,就在小区里面。”该工作人员称,暂时不清楚该狗是流浪狗还是宠物狗,17日上午时警方还来小区了解该狗是否属于小区内的业主。漹城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当晚接到此警,已出警进行处理,将狗带走,暂不清楚该狗是否为流浪狗。近期,恶狗伤人事件频出,大家对此表示愤慨,甚至带孩子出门多了几分担心。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该给养狗立法规”。也有网友表示,一个“又”字,让人痛心不已。女童仍在昏迷状态正在抗感染治疗阶段
事情发生第三天,邓女士全家人一直守在ICU外。邓女士透露,女儿目前还处于昏迷状态,昨天推出来检查时,她短暂看到了娃娃的情况:“插满了管子,看着心痛。”她告诉记者,女儿现在处于保守治疗阶段,正在抗感染,医生说伤口较多,感染风险系数高,还没有脱离危险。除了孩子伤情,邓女士也担心后续治疗费用。“小朋友的情况一切都是未知数,目前医药费垫付情况我不太清楚,我只知道里面有两万块钱是物业公司垫付的,其他的部分不知道是谁垫付的。”事发到现在,邓女士还是心有余悸,也自责自己没有保护好女儿。“我宁愿恶犬伤害的是我自己。”邓女士一直哭着重复着这句话。实际上,在黑犬撕咬过程中,她本人也受了皮外伤,所幸并无大碍。对于狗主人的情况,邓女士称,她和家人一点都不了解,也不认识。到目前为止,黑狗的主人或者主人的亲属,没有联系过自己,更没有道歉。对于这样的态度,邓女士和家人非常气愤,表示自己的孩子遭遇无辜伤害,全家人的工作生活节奏全部打乱,日夜守护在医院ICU门外提心吊胆,“连最基本的态度都没有,我真的接受不了!”现在,邓女士表示根据医生的反馈,后期可能涉及到庞大的医疗费用甚至未来的康复等等,让她现在非常迷茫无助,作为孩子家人,他们不知道狗主人对于未来赔偿事宜的态度,更不清楚其是否具备足够的能力给予应当的赔偿,但邓女士也说,现在自己也没精力去考虑这些,“现在娃娃还不知道能不能好,我也很害怕。”出事前,邓女士还跟老公商量如何给女儿庆祝3岁生日,还想着把她的几个好朋友邀请来家里一起玩。“希望她尽快好起来,可以陪她过3岁生日。”10月18日,记者从女童涵涵家属处获悉,迫于后续高昂的医疗费用,家属已通过轻松筹发起筹款,目标金额200万。家属通过社交平台发起筹款,目标金额200万元。网站截图 家属称,女儿涵涵被烈性犬伤害,致全身多处咬伤及右肾挫裂伤,目前转到华西医院,面临高昂医疗费以及后续治疗费,已委托律师维权,“维权需要时间,现在需要帮助,希望您能够听到我们的呼吁。”“由于事故的严重性和治疗的复杂性,我们的经济状况无法承担这样庞大的费用。我们根本想不到任何办法,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还远远不够。”家属称。筹款资料显示,女童家庭父母年收入3-10万元,有一辆车,目前家庭负债20万。此前,有业主告诉记者,事发时女童母亲邓女士刚刚上班一个月,父亲唐某也在当地上班,每个月工资七八千元,很难维持女儿接下来的治疗费用。此前,华西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朱育春在社交平台上介绍女童的会诊情况,女童身上有20多处撕咬伤,最长的有8厘米,“不忍直视”。目前最大的危险来自女童腹膜后右肾损伤及它所形成的血肿,会诊专家一致认为,如果现在做手术去探查右肾脏,丢肾的概率非常高,所以最优的选择是保守治疗。朱育春称,由于伤口特殊,不能一期缝合,大面积暴露的皮肤裂伤的创面,有可能带来致命的水盐电解质紊乱及蛋白的流失。好在小朋友生命体征平稳,目前各项指标没有出现严重的危急值。黑狗主人唐某已被刑拘
10月18日,记者向四川省公安厅核实了解到,10月16日咬伤女童的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已被崇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为什么是刑事措施?对此,中国慈善联合会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教授张凌霄分析,如果女童受伤程度达到重伤以上,唐某除了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外,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从刑事角度出发,如果狗主人对犬只疏于管理,因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基于饲养条件、饲养环境等情况,烈性犬咬伤咬死多人的,还有可能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张凌霄认为,在崇州女童被咬伤案件当中,狗主人饲养的是大型犬,应当对其危险程度有所预见,但因其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放任狗在小区内跑跳,从而咬伤女童。如果女童最终伤情鉴定为重伤,则狗主人涉嫌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据了解,罗威纳犬身体强壮,动作迅猛,气势强悍,已被太原、沈阳、哈尔滨等多座城市列为禁养犬。虽然《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中规定的22种禁养烈性、大型犬只种类并不包括罗威纳犬,但是唐某仍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也就是只要禁止饲养犬类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非禁止饲养的犬类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该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一般情况下狗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被咬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伤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女童被咬伤送医后,其母亲介绍,小区物业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如果伤人的犬只是流浪犬,在找不到犬只主人的情况下,谁对犬只伤人事件承担责任?谁有义务防止此类悲剧的发生呢?张凌霄表示,应分情况分析:- 如果是被遗弃的流浪狗,但可以找到原主人,应当由原主人承担责任;
- 如果有固定喂养流浪狗的人士,使流浪狗在特定区域活动,喂养者应视为流浪狗的管理者,由管理者承担侵权责任;
- 如果流浪狗是在负有监管职责的公共区域咬人,例如小区、饭店、医院等,公共区域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可要求其承担一定侵权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研究所副所长刘双庆举例说明,物业如果在接到居民投诉之后,仍然没有作为,没有消除安全隐患,酌情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此前曾发生有人抚摸、逗弄路边狗被咬的情况,这种情况又该谁来担责?张凌霄说,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在狗主人和被咬者之间划分责任。“如果被咬伤者故意逗狗造成损伤,那么被咬者对损伤具有一定过错,自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并非禁养的烈性犬,那么狗主人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如果是烈性犬,那么狗主人仍不能免除侵权责任。”遛狗不牵绳属违法行为
相关部门及负责人都应采取措施
刘双庆强调,遛狗不牵绳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在生活中遇到遛狗不牵绳的情况,公众可以先拍摄视频取证,之后拨打110报警或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规定进行处罚。其实可以对遛狗不拴绳子的行为进行法律的惩处,以达到约束和引导的目的。”如何尽量减少犬只伤人事件的发生?中国慈善联合会法律顾问张凌霄建议,除了加大宣传力度,公共区域负责人、城管部门及犬只主人自身都要采取措施,履行法定义务:- 城管部门应加强对违规养犬行为的监管力度,按照法律法规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适当的惩罚措施,规范和优化对流浪狗的安置方式;
- 宠物主人应自觉树立文明饲养的意识,爱犬是权利,文明养犬是义务。
会让它把受到的疼痛发泄在被咬人身上
此外,平时路遇犬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遛狗不牵绳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遇到这种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证维权:取证:说明具体违法事项,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对象、违法行为。
需拍摄时间大于1分钟的视频进行取证。
尽量告知违法对象的具体信息,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查找处罚。
举报:
拨打110报警,建议通过110视频报警,同时取证。
拨打12345市民热线进行反映。12345平台会把线索转交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会继续跟进,对违法养犬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