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月内“卖血”16次?19岁少年猝死,家属质疑血浆站“拉人头”!官方通报→
直到整理儿子遗物时,赵志杰才发现,儿子的死可能与“卖血”有关。
2024年1月15日,家住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的19岁少年赵伟在家中突然逝世。父亲赵志杰在整理其遗物时发现,赵伟在逝世前八个月时间内疑似连续被抽采血浆多达16次,最短的“卖血”间隔天数为12天。遗物中还有一张赵伟在逝世十天前于当地医院开具的检查单,诊断显示其重度贫血,疑出现造血功能障碍。
赵伟的手机聊天记录里,记录着他被人接送到“忻州血浆站”变卖血浆的过程,“接头人”每次支付给他260元-300元左右的费用。赵志杰认为,该血浆站需对赵伟的意外离世负责。
3月18日,涉事血浆站忻州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回应记者称,赵伟符合抽采血浆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工作,如有异议家属可走法律途径。同日,忻州市忻府区卫健委回应记者称,该事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血浆站回应:符合抽采标准,可以走法律程序赵志杰口中的“忻州血浆站”,全称系忻州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于2007年1月12日成立,地址位于忻州忻府区,经营范围为:在单采许可证核定区域范围内单采血浆(血液制品生产用人血浆及乙肝特异性免疫血浆制备与采集),控股股东为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80%。
3月18日,根据官方登记电话,记者致电忻州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在描述了赵志杰反映的问题后,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该事一直都在处理中。“当事人到我们单位来过,相关部门也介入了,我们也是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该工作人员表示,赵志杰反映的问题只是一个“片段”,公司关于血浆的抽采等方面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进行,“如果觉得我们哪个地方不合适,可以走法律程序。”
赵伟曾在聊天中表示一个月已献满两次血浆,被告知“30日”再献一次。
关于赵志杰称“拉人头”宣传一事,该工作人员并未予以正面回应,其称按照血浆站的规定,他们确实有专门部门负责下乡宣传,“因为我们不宣传大家可能不知道我们是什么企业。”
关于赵伟的身体素质是否能满足抽采血浆的要求,抽采血浆前又是否会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进行检查等,该工作人员回复称:“可以的。有检查,相关部门也可以到我们这里看,都有资料。”记者欲进一步询问,该工作人员称自己还有工作。
同日,记者也致电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拨通其官方显示的“咨询电话”后,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称,只负责产品质量投诉和药品不良反应接收,“我只接受使用我们产品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投诉,你所说的这个情况我们受理不了。”该工作人员表示,无法为记者转接到公司其他部门。
随后,记者尝试联系到了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山西片区的有关负责人。该人士表示自己正在开会,截至发稿前未予答复。
据“首善忻府”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19日晚,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就“山西19岁少年猝死,此前在血浆站连续被抽血十六次,家属质疑血浆站‘拉人头’”发布情况通报。通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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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晚,网上出现“19岁少年离奇死亡,此前在血浆站连续被抽血十六次”的网文;3月18日,某媒体刊发了“8个月有偿捐献血浆16次?山西19岁少年猝死,家属质疑血浆站‘拉人头’”的报道,反映居住在静乐县的赵某离世,生前曾在位于忻州市忻府区的忻州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献过血浆,引起社会、媒体、网友的关注。对此,忻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区纪委监委、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等组成的调查处置工作专班,对网络反映情况展开调查。目前,调查工作已全面展开,有关情况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涉事企业忻州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批准成立于2011年,在忻州市部分县、区开展血浆采集业务。
3月19日下午,涉事企业已停业整顿,配合调查。忻府区工作专班已进驻涉事企业,正在对该企业采集血浆的组织动员、健康征询、体格检查、血红蛋白检查等工作环节以及死者赵某献血浆有关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将视调查核实结果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忻府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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