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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咱们自己人关起门来说说聊城那点事

2017-03-26 孔令堃 笑谈中

事情都不能孤立来看,任何事都不是偶然发生。

可能我去过的地方还少,反正在山东地面上,我去过的县城,工业园区基本上都是很萧条的。虽然中国经济形势一片大好,虽然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在县城能存活下来的企业,基本上就是靠政策吃饭的高污染企业。比如,玻璃厂。比如,被大城市撵来的化工厂。跟如火如荼的房地产行业相比,就给民间实业的就只剩下挣扎。

今天的中国经济,大多数行业都进入了低利润时代。小生意敌不过高房租,要生存就得靠变成大生意拉大体量。今天的中国人普遍生活的并不是那么有安全感,可能有些人积攒了一定的财富,但是看到可爱的儿子,就得收紧腰带,给儿子攒一套世界上最贵的房子。有时候一场病,就能让一个家庭倾家荡产。所以今天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是不敢消费的,王思聪有钱不代表中国人有钱,在这种情况下,想拉动内需,真的是有困难。

内需拉不开,实业要提高体量,就得靠低价,低价就意味着低利润。这是个死循环,无解。小生意要拉动体量,就得变成大生意。低利润就意味着这个周期可能很长,所以就需要融资。如果要融资,最理想的融资对象,就是银行。

很多事是我亲身经历过的,找银行融资首先要保证自己的关系足够硬。说个真事吧,跟我曾经生活过的一个县城里边的信用社有关。说太细怕人家不高兴,总之这个银行烂账特别多,多到没法去调查。因为有太多的钱是以前的领导靠关系贷出去的,有的手续可能不全,有的步骤可能不合法,结果就很尴尬。谁来买这个单,不用我多说了吧。

当实业处在这种经济环境和融资环境中,真的不好干。这种情况下,就滋生了另外一个行业的崛起:民间借贷。

可能这个行业历史悠久,但是从来都不像现在这样繁荣。说起来,我以前跟这个行业联系还是很紧密的,这个行业的事情,我多少还是知道一点的。民间借贷说白了就是民间高利贷,都知道毒品和高利贷不能碰。别的地方我不敢说,反正鲁西南一带我知道的这几个县城里边,民间借贷的市场需求是越来越大,从事这个行业的人也越来越多。像聊城冠县这个变态要帐法真不多见,但是暴力要帐并不新鲜。这,就是现在的社会现状。

借高利贷,那都是无奈之举。生意场上,真到了关口,没有一定的资金注入,那就是死。借了伴有高风险的高利贷,可能就闯过去了。也有可能利润不足以支付利息,那就意味着,借钱这位还是死路一条。很多人会因此而跑路,也有人会自杀。我知道的,某县,某官员下海经商,经营的是造纸厂,最终因为高利贷还不上,摸电自杀。

被借钱那位,如果不是黑社会,可能也面临着完蛋。因为大多数情况下,这个行业是这样的:

打个比方说,我在本地路子野,官面上人头熟,社会上关系广,这就具备了做高利贷的基本条件。但是我没钱啊,或者是我的钱不够多,这就需要我从有钱人那里融资。他们有钱没路子,就得依靠我吃利息。等于我拿他们的钱,也是要支付高额利息,然后我用这笔钱借给企业,收取更高的利息,这样我就成了高利贷的二道贩子。而市面上大多数的高利贷从业者,都是这种形式。

当企业无力支付利息和借款的时候,不仅企业完了,企业法人代表完了,连出借高利贷的二道贩子也完了。这些年我见太多了,借钱的跑路了,被借钱也跑路了。

这就是大环境,这种事情一再的上演,就是一次次的行业洗牌。到今天能沉淀下来的高利贷从业者,大家可想而知是什么样的英雄好汉。

再举个例子说明一下,大家都看过我分析《水浒传》吧,在《水浒传》里有个章节,写的是有官府背景的金眼彪施恩靠着他爹的势力,在快活林商业区收保护费、借开饭店洗钱,干的是黑社会的勾当。但是,快活林一带的黑社会进行过一次次洗牌,最终沉淀下来的是靠着官位更高的张都监、张团练而崛起的蒋门神。这是社会常态,而出现了个武松,只是个个案。

明白这个之后,咱们再来看聊城冠县这个案子,

跳过于欢的母亲为什么借高利贷这个事,如果按照正确的要账节奏,出借人应该到法院去起诉。只要有借条,有转账记录,法院就会认定债务关系的存在,会判决借款人还款。如果借款人不还,执行局会依法拍卖借款人的房子、厂子等财物,然后还给出借人。

那么说出借人为什么不通过司法手段要钱,而是使用变态暴力手段呢?不客气的讲,有两点原因。第一,如果采用合法手段借款,法律只支持不高于银行利息四倍的利息。第二,出借人知道,用变态暴力的方式要钱不用付出代价。

这时候我们再来看一下冠县警方出警后的表现,就明白是谁给他们壮的胆了吧。那么说警方的不作为不怕受到处罚吗?这就像《水浒传》里边,蒋门神黑社会组织的保护伞是张团练,张团练不怕受处罚吗?不怕,因为他老大是张都监。

让我们再回到案发现场,面临着非人的遭遇,和母亲受到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侮辱,于欢不是没有忍,因为现实是他打不过十一个变态暴徒,更何况为首的暴徒是一个开车撞死人逃逸都能逃脱法律制裁的人。

这个时候,警察的到来,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于欢母子看到了希望。但是希望转眼而去,留给于欢的只能是绝望。象征着正义的警察不能保护弱者的时候,弱者就没了选择。11 VS 1,如果于欢手里没刀,死的是谁?该死的是谁?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那这个世界上就不存在正当防卫。弱者,是不配得间歇性精神病的。

新闻爆出之后,来洗地的络绎不绝。手段还是他们惯用的转移话题。我想说的是,在一个民主法治自由和谐公平正义三个代表八荣八耻的国家,纵使于欢母子十恶不赦,也应该由法律制裁。就算他们是囚犯,也应该有人权。而现实就是,看完这个新闻谈人权,太奢侈了吧。

案发之后,警察告诉于欢:你到别的房间躲躲,他们回来会弄死你。

言下之意,警察知道这帮暴徒是什么来头,而且明确告诉于欢,我们保不了你。

那么,警察还有什么用?发驴撞车的微博吗?

这几年,我是没少打官司。我亲身经历的是这样,法律的作用就是让法官和警察就算是和稀泥都有法律依据,这叫依法办事。这不是我一个人遇到的问题,其实是个很普遍的问题。每到这个时候,有的人盼青天大老爷,有的人选择了去京里告御状。最终的结果,无非是每年到“两会”的时候会受到特殊的“照顾”。

就聊城这个案子,大家关心的是判决结果,关心的是领导会不会受到处分,很少有人会考虑,这种事为什么会发生?处理了领导就没事了吗?其实能让法律公正的道路只有一个:司法独立。

有句电影台词是这样说的:今天的事就这样过去了,明天会更糟。

同样是这部电影,还有一句台词是这样说的:最该受教育的,不是农民。

司法是要受非司法部门领导的时候,结果就像是那份曝光出来的判决书,放心,审判长的判决书写的一点毛病都没有,绝对是合法合规的,合不合理那就顾不上了。警察也好,法官也罢,处理案件的第一原则是:别给我惹麻烦。

这样能不管的就不管,能不审的就不审,能不得罪的就不得罪,反正我办案程序没问题。那你猜法律是保护谁的?

这比萨德更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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